程笙吃完饭去房间睡了个午觉,按时间算,预产期就是这几天。
这段时间她为了顺利分娩,特意联系了孕产瑜伽师上门教课。
瑜伽老师准时到达,正好她睡午觉醒来。
课程不复杂,也简单,坚持练习可以放松骨盆,有利于宝宝入盆,助力顺产。
一天的课程大约十五分钟。
做完最后一套动作,瑜伽老师扶她起来,笑道:“我听护士说马上到预产期了,再坚持几天可以卸货了。”
连瑜伽老师都知道她迫不及待想“卸货”,孕晚期真的很熬人。
“是啊,有点期待那天的到来又有点害怕。”
“别害怕,你现在的状态很好,放松心情保持充足的睡眠。”瑜伽老师把打卡表拿过来,“程小姐,这是今天的课程详细,您过目……诶,这是?”
表格是个文件夹,往期的资料都在里面,瑜伽老师随意翻了下,看到压在下面的不是瑜伽资料。
文件夹已经到程笙手上,她翻开了,一眼看见文本开头几个大字: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沈梦婕。
一目十行扫过,翻到最后一页,看到最后判决结果:有期徒刑十五年年。
程笙挑了下眉。
说实话,她有些意外。
她以为谢聿辞不会追究,就算追究也是面子上划划水,毕竟沈梦婕开口救命恩人闭口救命恩人的,谢聿辞很难不心软。
没想到,结果还挺公正。
瑜伽老师扫了眼,知道是私事,把判决书留下,离开了。
虹姐走过来看见,撇了撇嘴:“还算老天有眼,这种人就该下地狱,十五年有期徒刑便宜她了。”
程笙把判决书合上,放到一边:“谢聿辞只是受伤,没有残疾,这个结果算是量刑比较重的了。”
她空余时间了解过这方面的信息,谋杀未遂的罪名比故意伤害的罪名严重,量刑自然也重。一般这样的情况,量刑不超过十年,想来这里面有谢聿辞的手笔,所以判得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