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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觉得吧这事可以接(第1页)

“所以说,你和孔铭远吃完饭呆了这么久就是为了这事”

任一生听到后挺震惊的,他没想到这个世界还有这么离奇的事情发生,原告变被告,受害人蒙受牢狱之灾,不良商家却逍遥法外,这简直就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

“不然呢,你是不是觉得挺离谱的”

“确实很离谱啊,对了,你不是学法的吗,你觉得这事应该怎么办啊”

然而任一生并不是专业学法的,因此还没有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不知道这事有多麻烦和棘手。

“呵呵,办不了”

“啥,你踏马在逗我玩是吧,这受害白费了四年青春就为了争取自己合法的权利怎么了吗,你跟我说办不了,闹了,你爷爷可是法学之光啊”

“有没有可能法律上确实明文规定了敲诈罪,而他也确实符合这个判决,不然你以为申诉了这么多久,每一次都是维持原判”

“为什么”

洛非池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说道。

“懂不懂什么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你政治课没学吗”

“我政治几分你不知道吗”

“好吧,当我没说”

洛非池拍了拍脑门随后继续说道。

“这件事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对方抠死了他敲诈勒索并且还形成了铁案,你告诉我这事情要怎么做”

洛非池表示无论为力,因为这不是他的能力能办到事情。

“那不良商家侵害消费者的事情就这么算了,原告变被告就不管了”

“管啊,但是你也明白对于这种案子,最多也就判个一赔十,比毕竟就目前法律条文中,涉及食品纠纷的赔偿,是按照食品的售价为基准来定额的,最多也就是十倍。一罐奶粉三四百块,一周喝一罐,每年也就1万多块钱,十倍赔偿就十几万块。

相比之下,曹雾竹提出的200万,是天价!远远超出了法律的标准。因此,不良公司抓住了这一点,反告曹雾竹“敲诈勒索”。所以曹雾竹败诉,反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

任一生陷入了沉默,因为之前洛非池已经讲过了,审判的根据是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也就是说曹雾竹所为的公道自然实现不了,而洛非池接下来的话更是和任一生想的一样。

“你觉得作为一个三十岁曾经是一名从事外交的专业人才,年薪百万,京都户口的曹雾竹。女儿出生的时候,他像很多父亲一样,爱女如命,尽自己的能力给女儿最好的生活,这样的人所追求的公道会是那区区的十几万”

“那就没有任何办法吗,你不是学法的吗,你不是经常钻研法律的漏洞吗,解决问题的办法又不是只有一中”

任一生尝试让洛非池想想办法走偏门,毕竟对方都能以敲诈罪反告,为什么他们就不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你说的没错,解决问题的办法确实有很多种,但是那是在定案之前,这种已经定死的案子肯定不可能投机取巧的,不然为什么当初对方会死扣这一点直接盖棺定论,说白了就是在投机取巧”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干脆拒了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纠结呢”

任一生对此很憋屈,同时也很疑惑,难不成洛非池还有什么隐藏的手段没有施展出来。

“世事无绝对,办法是有的”

“什么办法,难不成你还能有机会篡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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