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办案多年,但麦克警长还没遇到哪个罪犯,可以干出溶解尸体这么疯狂的事情来。
拼凑了所有线索后,摆在警方面前最后的问题就是,克劳斯购买了60升盐酸,这些用来溶尸足够吗?如果不够,他又如何处理余下的部分了?
于是,鉴证人员采用相同体积的盐酸,以及与死者体重相差不大的猪肉来做实验。
实验设置了一个对照组,那两头猪分别放在了两桶盐酸里,其中一桶每天搅动,另一桶不动。
一周后,每天搅动的猪肉几乎完全溶解了,另一头没有搅拌,但猪肉也溶去了大半。
这个实验证明,曹丽萍有极大的可能,已经被克劳斯毁尸灭迹了。
虽然警方的设想达到证实,但在法庭上并不是凭借推理就够了,法官还是需要依照现实证据对案情进行判断。目前唯一的证据就是那十颗牙齿,警方把它们摆在克劳斯面前,他不再狡辩只好改口,说妻子确实是他杀死的,可他完全是出于自我防卫,因为妻子争吵中先用餐叉袭击了他!
没有尸体的话,法医无法确定死因,克劳斯应该是确信了这一点的,所以他想怎么说都可以。
在克劳斯交代的犯罪过程中,二人是因为一点家庭事务起了争执,妻子先是用餐叉袭击了他,而他为了自保,推了妻子一把,就是这一下,导致妻子不小心摔伤了脑袋,昏迷不醒。克劳斯担心会被认为谋杀了妻子,于是才想到了用盐酸溶尸。
但住在隔壁的邻居,却提供了与克劳斯截然相反的证词,她说平时经常听到克劳斯和妻子大声吵架,而且都是克劳斯的声音听起更生气,更显得咄咄逼人。但在曹丽萍失踪的前后两天,她没有听到隔壁发出争吵的声音,因此克劳斯口中因为争吵误伤妻子的谎言,再一次被无情戳穿。
从头到尾,克劳斯都不承认他在杀妻这件事上,是有预谋的。可他之前确实对警方说了很多谎话。比如,妻子与他争吵,离家出走,还误会他有外遇。到最后,指控克劳斯的检控官甚至表示,他将用自己的名誉担保,克劳斯的行为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谋杀。
后来,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在妻子还没遇害之前,克劳斯就勾搭了一名泰国女子,他还声称要和对方结婚,长相厮守。
而在曹丽萍遇害的第二天,克劳斯更是迫不及待地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给新欢,说谢天谢地,那个人终于离开了。毫无疑问,“那个人”指的就是曹丽萍。
至于为什么不离婚,非要杀妻?警方认为这与钱有关,因为如果离婚的话,曹丽萍可以分走克劳斯一半的财产。
虽然在当年对此案的报道中,都说克劳斯娶了曹丽萍,让她脱离了贫穷,但这应该是偏见,因为在妻子死后,克劳斯也一直在伪造签名,冒领曹丽萍的澳洲福利金。
2013年12月,克劳斯被法庭认定谋杀罪名成立,处以无期徒刑。这个判决出乎他的意料,毕竟尸体没了,法医都不知道受害人是怎么死的,但法庭还是依据另一套判断标准,做出了最公平合理的裁决。
三年后,不服判决的克劳斯,在狱中再度提起了上诉,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很快又驳回,维持了原判。
如今,克劳斯依旧在狱中服刑,70多岁的他年事已高,也许一生都会留在高墙之内了。
可惜曹丽萍连尸体都没有剩下,她的亲人来澳洲讨公道时,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让她魂归故里。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也许当初谈恋爱的时候,每个人觉得对方就是真爱,那时,在一起总有很多话聊,谈起未来,也会幻想结婚后组成美满家庭,甚至认为一辈子都离不开彼此。
但人的本性就是如此,总是得不到才是最好的,一开始就属于自己的东西却往往没人去珍惜。两个人搭伙过日子,本来就是平淡无味的,除了家庭的琐碎事,生活的柴米油盐等,它几乎没有任何的激情可言,说到底,“婚后遇到真爱”的问题核心就是“新鲜感”。
因为受不了平淡的生活,才会去追求新鲜,抱着玩玩的心态去接触另一个人,时间一长,需求缺口得到满足,就以为自己又遇到了真爱。退一步说,在新鲜感的驱使下,就算没有遇到A,也一样会碰到B。因此不拘任何一个出轨对象,都比相伴多年的爱人新鲜有趣。
所以啊,其实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天生一对,如果有,那一定是因为你们彼此不够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