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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合一门大弟子(第2页)

骨头里面的骨髓也能吸进嘴里,骨髓的鲜味就更足了。

吃完的骨头,随手扔在院子的地砖上,李仲武看了一眼地上的骨头,心里忽然有些怀念小时候家里养的那条黑狗。

可惜,那时候家里穷,年底的时候,老爸就把那条狗卖给了狗贩子,狗贩子当场就用绳子系住狗脖子,然后在他家门前的树丫上,将那条狗生生勒死。

那一幕,对当时年仅五六岁的他来说,太残忍了,他哭了很久。

自那以后,他家就再也没有养过狗。

但李仲武内心深处,却总是记得小时候那条狗每天和自己一起玩耍的零星画面。

身为独生子,他小时候是孤独的。

五六岁时,家里养的那条狗,就是他的玩伴。

亲眼看着每天陪自己的玩伴,就那么被人勒死,那种感觉不是一般人能体会的。

而此时,他看着自己刚刚随手扔在地上的骨头,便心想:要是有一条狗,这块骨头就不会浪费了。

他心中生出了养狗的念头。

在这个新时代,他形单影只,偶尔也会觉得孤单,有一条狗陪着的话,也能让家里多点生气。

狗名字,他也想到了。

就叫专家,专门看家的意思。

当然,想到这个狗名,也有另一层意思,以前生活在21世纪的时候,他总觉得专家不靠谱,经常发出一些反人类的言论,那时候,他和很多国人一样,是厌恶专家的。

但如今生活在三千年后的世界,整个世界都没有专家一词了,他反而有点怀念。

就想着给自己的狗取名专家。

脑中转着这些念头的他,并没有停下吃喝。

肚子吃得半饱的时候,院门忽然被人敲响,挺礼貌的敲门方式,响两声,停几秒,又响两声。

谁?

他买了这套院子以后,还没把这个住址告诉任何人,按理说,不会有熟人来这里找他。

“谁啊?”

李仲武停下吃喝,扬声问了一句。

“李先生!是我,严振新特来拜访!”

院门外传来严振新的声音,李仲武听着有点耳熟,记起几天前的清晨,在居新荷的别墅院门外见过的那个银领巡捕。

一个长得挺帅、英气勃勃的巡捕。

他对这个银领巡捕的印象还不错,犹记得那天清晨,此人问了他几个有关片场爆炸案的问题,最后还问他能否跟他学擒拿手和硬气功。

“来了,稍等!”

李仲武放下手上的汤碗、馒头,心念一动,从随身空间里取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擦了擦手,心念又一动,纸巾便全部回到随身空间,他这才起身走向院门。

院门打开,让李仲武略显意外的是——门外只站着银领巡捕一个人,并且此人手中还拎着一坛酒。

李仲武还没开口,门外的严振新已经露出笑脸,道:“李先生,咱们又见面了,上次见面,我好像没有自我介绍,现在我介绍一下自己,在下严振新,严厉的严,振作的振,新旧的新,今天特来拜师,希望李先生能不嫌我资质平平,收我为弟子,这是我的拜师礼!请笑纳!”

说着,他将手中的精美酒坛双手奉到李仲武面前。

严振新……

李仲武心里轻念着这个名字,眯眼上下打量他两眼,微露笑容,伸手接过面前的酒坛,侧身让开院门,伸手邀请,“进来再说。”

“好,谢谢师父!”

严振新笑了笑,举步走进院里。

李仲武随手关上院门,不疾不徐地走回院中的柿子树那儿。

今天的太阳很烈,也就柿子树的树荫下,要稍微凉快一点。

“师父,您刚才在吃饭?”

跟着李仲武来到柿子树下的严振新,看见躺椅旁边的方凳上放着的汤碗、馒头、黄瓜,有些讶异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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