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穿衣用度都选最好的,但是对吃方面,倒是不那么讲究。
跟他家老头差不多,忙起来随便对付一口就行。
还是因为养了幼崽以后,伙食上好了一点,毕竟家里可是请了生活助理的。
对于琳达,托尼很是满意,谁家生活助理能做到这些,家里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还能帮他带好娃,大部分送希尔上幼儿园,都是琳达完成的。
偶尔托尼有空闲了,才会去接送孩子,且每次都是坐的直升机。
他可太讨厌钮约城里堵车的时候了,加上接孩子上学和放学,正好撞上堵车。
早起是不可能早起的,所以他选择直升机。
一步到位,不需要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当然了,他要是其他的事出门,那绝对不会达成直升机。
各种颜色的跑车,被他买来,又不是为了在车库里积灰的。
偶尔琳达出门,托尼也很大方的借她开。
不过对此琳达表示,完全欣赏不来。
跑车是如此鸡肋的汽车,你说它跑的快吧,在拥挤的城市里,堵车堵到心梗,速度快有屁用。
论舒适度,还不如商务车呢。
吃饱喝足了,他们也听到了一些,案件的进展状况。
三个受害者中的两人依然失踪状态,一人死亡,已经通知了家属。
托尼和布鲁斯都认为,那两个人应该就是反杀的狼人了。
那两个人肯定是还活着的,毕竟谁能轻易干掉那两头狼人。
不过在知道还有神秘组织管这事,就不需要托尼和布鲁斯操心了。
托尼的志向从来都不是维护世界的和平,布鲁斯只想守护哥谭市。
再说了,米国只会瞎捣乱。
别看托尼作为米国人,但对米国完全没有那种归属,打小他家老头就告诉他,米国人都是利己主义。
也只有像米国队长那样的人,才能让他家老头这么的念念不忘。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准备出发。
所以下午托尼和布鲁斯决定带着幼崽去购物,但凡是在他们的大本营,也就不需要出门自己选了。
对幼崽来说,也是一件比较有趣的事。
因为他从来都没有逛过商场,一直以来,都是琳达或者阿尔弗雷德派人给他送来的。
要不是希尔带点上辈子的记忆,大概会以为好吃好喝的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就他爸爸们的宠溺程度,幼崽迟早要养废!
前往附近最大的商场,当初安排,就是选择了最繁华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