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站在原地,眼圈却渐渐红了。
纪礼没在这里多留,拎起书包,走之前还不忘拉上应云生:“学校宿舍快熄灯了,回去吧。”
应云生:“……其他人呢?”
“其他人都是走读,就我和你住宿。”
“哦。”
。
朋友拍拍女生的肩膀:“你没事吧?”
“……没事。”
“好啦,”朋友拉着她在坐下,“咱以后不喜欢他了好不好?”
朋友上一次这么问,也是在她试图表明心意却被对方直接扼杀在摇篮的时候。
“落宝,”朋友语气不解,“你到底为什么喜欢他?”
因为成绩和长相,纪礼在他们学校里人气一直不低,明里暗里喜欢他的女生虽然不少,但大多都只把他当成一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完美偶像,私底下意淫起来胆子是大,但真要碰上了至少有大半人第一反应都是掉头就跑。
相较之下,反倒少有像凌落这样从头到尾都真情实感的。
凌落那时候回答:“国庆节放假那天,我因为等公交车,在车站坐了两个小时。”
“然后呢?”
“然后他来了,上了公交车,在椅子上他原本坐的地方留下一件校服外套。因为有他的衣服,我才能上车回家。”
同为女生,朋友几乎一瞬间就明白了为什么。
“那天放假,学校规定所有人都必须离校,我在车站里坐了两个小时,只有他给我留了衣服。”凌落说,“可他甚至从头到尾都没和我说过一句话。”
“……”
“我后来去还他衣服,他说他只是忘记拿了,压根没注意到我当时在现场。”
“……”
“但我是亲眼看着他放下书包才把外套脱下来的。”
“……因为他不想就这事儿和你有任何多余的交集。”
“……”
“落宝。”朋友说,“咱不喜欢他了好不好?”
。
“发什么呆?”
应云生回过神:“没什么。”
纪礼说:“我看你走神一路了。”
应云生沉默一会儿:“就是突然想起一些事。”
他本来以为自己成功了的。
要不是因为校医务室相认,要不是因为节假日的电话,要不是因为室友兴致勃勃朝他转述的三人行流言,要不是因为今晚,女生看向纪礼时眼里曾经和自己如出一辙的爱慕。
连他都快相信,他真的忘了他曾经是喜欢过纪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