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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第1页)

梁晓晴清了清嗓子,决定从这些人口中问点信息出来。梁晓晴把自己脸上的表情调整到最好,问:“这张小二家媳妇不在家,好多事情我们也没办法了解,我想问问,这张小二家的媳妇为人怎么样?”

几个妇女互相看了一眼,正当梁晓晴以为她们会四散离去的时候,她们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

“张小二那媳妇啊,可比张老大那媳妇厉害多了,别的村子嫁过来的,法官同志,我跟你说,听说那村子里的人呀,都悍的很。”“就是,我家侄女就嫁到那村子里去了,男的有时候还打她呢。”“可不是吗,别看张老大那媳妇嗓门大,真要遇起事来,可干不过张小二那媳妇。你都不知道,张小二那媳妇去我家借过东西,长得一脸狐媚子像,我都想给我家汉子眼珠子抠下来。”“你可别说,张老大家媳妇长得虽然不好看,但是为人还是不错的,那张小二的媳妇哪能跟她比。”“就是,没办法,张小二家媳妇会生儿子,张老大家媳妇生了两个都是丫头,跟她都没法子比。”“你说这老张家的婆子咋想的,张老大家生了两个丫头,都不留点钱给张小二,还把钱给了张老大。”“不就是说嘛,我估计那张小二的媳妇就不是啥好玩意,老张家那婆子早就看透她了,所以才不把钱留给那张小二家。”“你看看他们家,两个男人都没啥用,难怪媳妇那么厉害。”“有没有用你咋知道,人家媳妇才能知道吧?”“哈哈,是啊,你是不是和张小二以前相好过?”

梁晓晴觉得再继续让她们说下去会越来越离谱,想结束她们的七嘴八舌,哪知道她们越说越上劲,压根没有理睬梁晓晴。

正好这时,江路从张小二家出来,把公文包递给梁晓晴,情绪低落地摇了摇头。走回村委会的路上,马书记说:“法官同志啊,你们能来这一趟他们心里都有数的,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这张老大和张小二在家都做不了主的。”

江路努力从脸上挤出来一个笑容,和马书记握握手:“那行,谢谢您,马书记,这一上午就陪着我们忙了,您自己的事都没顾上。”

马书记拍拍手:“嘿,平常村里不就那点事吗?再说了,要是能调解,我也少烦点心思了。”

江路的脸色有点讪讪的:“对不起,没调解成功,让您失望了。”马书记什么话都没有说,把梁晓晴和江路送上车,背着手走进村委会,不住地摇着头,嘴里说着:“娃娃们啊,唉。”

坐在车上,江路一言不发。梁晓晴知道现在的江路应该满是挫败感,忍着晕车的难受拍了拍江路的肩膀。江路看着卷宗,说:“怎么和我设想的剧情不太一样呢?”

梁晓晴觉得有点好笑,问:“你设想的剧情应该是什么样?”江路说:“我这种主角怎么着也应该一出马就成功吧,我这回去,那俩领导不得笑炸?我能不能请个病假等他们忘记了这件事再回去?”

梁晓晴翻了一眼江路说:“哪有一次就能成功调解的,再说了,我刚才听那些门口的八卦,估计张小二家的媳妇是对于自己生了个儿子,而张老大生了两个女儿,结果没想到遗产张老大居然拿的多一点这件事也有不满,虽然我们体会不到这样的不公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男女不平等的事情应该很多的。”

当警车驶进兰山市法院的西门的时候,正看到罗罡和谢燕子庭长从楼梯上往下走。罗罡和梁晓晴打招呼,发现江路的情绪不高,问梁晓晴:“这家伙怎么蔫了?案件没调解成功?”

梁晓晴努了努嘴,悄悄点点头,问罗罡:“你们要出去吗?”罗罡“嗯”了一声:“我们去看守所提审,晚上不用等我吃饭了,估计要到明天才能回来,这个案子有点麻烦,谢庭长都忙了好多天了。”

谢燕子庭长看着梁晓晴微笑了一下,说:“我听小罗说,你们第二次法官培训以后就打算结婚了是吗?反正房子也买了,结婚是迟早的事,小两口也别谈恋爱太久了,我们都等着吃你们俩的喜糖呢。”

正说话间,罗罡和谢燕子申请派的警车已经到了,罗罡对梁晓晴挥挥手,紧跟着谢燕子庭长离开了。

回到办公室,江路有气无力地向周宗定汇报着结果。周宗定和刘成勤对视了一眼,眼里的笑意隐藏不住。

其实,在江路和梁晓晴回来的路上,张老大和张小二的电话已经来过了,感谢两个娃娃对待这件事的上心,也答应了调解。

周宗定假意板起脸:“江路,你觉得你还有什么地方是说的不好的?没有说到位的。”

江路仔细回想了一下,摇了摇头说:“如果再让我去调解一次,我应该还是会说同样的话。”

周宗定拍了拍桌子,说:“所以啊,你和梁晓晴完成得不错,当事人已经打过电话了,同意调解。”

江路的脸色瞬间由郁闷转变成晴天了。周宗定说:“好了,张小二一会会过来交撤回上诉的申请书,张老大也要交撤回起诉的申请书,你草拟一下,下个裁定书给他们,准许他们撤回上诉、撤回起诉,对了,诉讼费减半收取,别忘记了,我那有一本最高院发的格式书,你就按照那上面写吧。”

江路“哎”了一声,抱着卷宗就离开了。周宗定看着一直没有说话的刘成勤,问:“怎么样,我就说你的担心是多余的吧,这俩孩子首战告捷,不错了。”

周宗定虽然没说,但刘成勤知道,其实周宗定打过电话给村委会,知道两个孩子没完成任务,所以亲自出马劝说了张老大和张小二,姜毕竟是老的辣,周宗定个老姜,三言两语就说动了张老大和张小二,但是怎么说呢,以后这俩孩子会知道这件事的。

江路抱着卷宗和格式书去了梁晓晴的办公室,之前做书记员一直只是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从来没有自己亲自写过。所以下笔的时候有点犯愁。

好在有不少之前的裁定书可以做为参考,奋斗了半天,终于把裁定书交给了周宗定进行审核、签发。

全文如下:民事裁定书(2013)兰中民一终字第3215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小二,男,汉族,1964年3月17日出生,农民,住兰山市七星乡金牛村。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老大,男,汉族,1953年2月5日出生,农民,住兰山市七星乡金牛村。上诉人张小二因与被上诉人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不服兰山市八角湖区人民法院(2013)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3年6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张小二上诉称:被上诉人张老大扩充院墙的行为已经实际影响了其正常生活,一审却判决其将屋檐的滴水檐撤掉,损害了其利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请求二审法院支持其上诉请求。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于2013年7月2日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要求撤回上诉以及一审起诉,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张小二、被上诉人张老大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提出撤回上诉、撤回起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张小二撤回上诉,准许被上诉人张老大撤回一审起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员周宗定审判员李奇奇审判员江路(代)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书记员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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