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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3页)

与女主结婚后,她凭着空间的疗伤圣药,治愈了男主,两人恩爱异常,男主一家也对她非常感激,成了全家的团宠。

其实,男女主怎么恩爱怎么治愈,都没有问题,只是,陆霜觉得,那个炮灰前妻的设定,是否太过了?

因为男女主要双洁,男主受过重创,前妻六年婚姻,两人依然是室友关系,六年如一日。

为了突出女主善良与爱心,男主哥嫂殉职,留下一对双胞胎,等他们大一点的时候,给予母亲般的关心,让他们感受真正的家的温暖。

这没问题,但为什么不是一开始就给她家的温暖,在婴儿最需要人照顾的时候,非要前妻当保姆养了几年,等大了,不用照顾了,需要少儿教育的时候,才让女主摘桃子?

为了让女主上位,龙凤胎背刺炮灰前妻,打小报告说前妻虐待,不愿教他们好好读书,令前妻与婆家相看两生怨。

女主舔狗适时出现勾引前妻,出轨,最后捉奸在床,然后被逼离婚,女主完美登场。

所有的错误都是炮灰前妻的,男主是被逼再婚的,女主是无奈救场的。

而炮灰前妻最后的结局却是被舔狗家暴,成了生育机器,不停地生孩子给舔狗换钱,最后舔狗成名前,产后大出血死在出租屋里。

陆霜当初看到这个设定时,觉得很无语,这个前妻简直是大冤种,她做错了什么了?

婚姻六年也不同房,她难道不能有一点闺怨?心情不好,孩子做错事发了下脾气,就变成了虐待狂?

不仅如此,女主的舔狗知道女主心事,为了让她顺利上位,还特意制造机会与冤种前妻相遇相识,然后甜言蜜语,让男主一家觉得她水性杨花?

陆霜为这个角色与闺蜜争论了许久,问她何必增设这个角色?直接让女主上位不好吗?

但闺蜜坚决一定要有这个角色,按她的想法是,有对比,男主一家才知道女主的好。

争执了半天,两人各不服各的,一眨眼醒来,她成了闺蜜书中的炮灰前妻?刚才的男人便是男主江正柏?

晕死,穿书就穿书罢了,为什么不让她穿成女主,让她穿成那个操蛋的炮灰前妻?妥妥的大冤种?

早知道是这个结果,她当初也不跟闺蜜争论这草蛋的人设了。

现在,她成了冤种前妻,收了彩礼,扯了证,办了婚礼,想反悔的机会都没了。

难道要按书中设定走一遍,当免费保姆,被背刺,被出轨,最后大出血死在南方某个小渔村的出租屋里?

“妈的,哪个穿越大神做的好事?想让我给冤种前妻正名,至少也该把金手指给我呀!”

她低咒一声,忽听啪的一声,一颗小石块从墙上钉孔掉了下来,掉在她的脚边,摔成了两半,露出中间指肚大小、如羊脂玉般的玉葫芦。

陆霜瞪大了双眼,弯腰捡起触手温润,晶莹剔透的玉葫芦,这是女主的金手指?带着疗伤圣液的葫芦空间?

那本书她只是一目十行地略略看了一遍,虽然没看清楚女主是怎么弄到的,只记得,是从江家得到的。

男主江正柏与亲哥江正松原是军人,还有一个妹妹江新月,与女主是卫校同学。

后来女主遇到男主,一见钟情,多次借机到江家,然后得到了金手指。

陆霜捏着那从天而降的玉葫芦,不禁眉开眼笑的。

好吧,看在这金手指的份上,她勉为其难接过这件差事吧!

就算阻止不了女主光环,至少可以让自己在六年婚姻中赚个小钱,在某个四季如春、山清水秀的地方买个小别墅,过过悠然见南山的好日子!

陆霜知道,这个年代是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按别人所说的,站在发展的风口上,就算是头猪也能起飞啦!

不过,她一向没什么大志向,不求当什么首富,女强人的,只想赚点小钱,有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种点花养养鱼,干些自己喜欢的工作,吃吃喝喝的过完这半辈子就好。

现在,有了金手指,她的美好生活就有保障了。

一般空间认主是滴血认主的吧?她捏着一根针在指腹狠心一刺,轻微的刺痛中,一滴殷红的血珠从指腹沁了出来。

血珠滴到玉葫芦上,然后被吸收了进去,葫芦肚上血线慢慢形成一个双鱼形图案,微光一闪,陆霜便被吸了进去。

灰蒙蒙的像个殿宇的房间中,一个巨大的玉葫芦横躺在中间,瓶口倾斜,一滴乳白色的乳液从瓶口滴落。

瓶口滴水的地方已经滴出了一个浅浅的石窝,石窝盛满了乳液,约有汤碗般大小。

这是空间版的水滴石穿呀!

而葫芦侧边,还立着一个半人高、雕着兽首的青铜古鼎,上面还刻有象形文字。

乳液大概是疗伤圣药了,不过,这个古鼎又是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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