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书兰躲过他微微发亮的目光,强装镇定地将碎发拨到耳后。
“别误会,我是觉得咱们今日既然都是独自一人,一起做饭一起吃方便些。”
能和姜书兰一起做饭吃饭,沈清衍已经很开心了。
他毫不在意她解释什么,立刻撸起袖子,跟着进了厨房打下手。
姜书兰洗菜他择菜。
洗完一颗西红柿,姜书兰状似不经意朝他的方向望了一眼。
只见男人蜷着修长的腿坐在矮凳上,手里捧着一颗芹菜,一片叶一片叶仔细的摘。
那动作努力又仔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举着蔬菜做什么研究。
察觉到姜书兰的目光,沈清衍不好意思地冲她笑笑。
“抱歉,我没怎么自己做过菜,可能稍微有些慢。”
他出身好,从小没做过什么粗活。
即便下了乡,也大多时候做些耕地喂猪的工作,唯一会做的菜只有炒鸡蛋。
对他来说,择菜简直和做新项目的难度有得一拼。
沈清衍抱歉地说完,又紧接着投入和芹菜的较劲之中,从那略显慌忙的动作看得出,他在努力加速。
笨拙却努力,莫名让人有好感。
姜书兰看着看着,忍不住想起了自己朝夕相对了十几年的那个死鬼前夫沈永德。
她到现在还记得,自己有一次上班回来没带雨伞,浑身淋了个透还有些发烧。
还没来得及换衣服,就被沈永德理直气壮地质问。
“姜书兰,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你是想饿死我吗?快去做饭!”
姜书兰难受得紧,实在气不过,反问。
“结婚这么多年,你一次饭菜都没做过,既然都快饿死了为什么不能自己做一点呢?”
沈永德不屑地冷呵一声:“什么都要我做我还娶你回来干什么?女人就是应该相夫教子,洗衣做饭的!”
姜书兰当时年轻,咬着牙选择忍气吞声,却在做完饭后高烧病了整整两天。
期间,沈永德更是一顿饭都没做过,每天带着沈安柔去外面吃,回来看见她还要骂一句。
“没用,晦气!”
她清楚地记得,当时就连退烧药都是自己一路扶着墙去买的。
由于实在没力气弄吃的,空腹吃了药,胃里难受了整整半个月。
即便这么多年过去,再想起来,姜书兰也依旧生气,恨不得把沈永德的骨灰再扬一次。
恍然间从记忆当中回过神,望着眼前这截然不同的男人,姜书兰忍不住低声叹息。
同样都是男人,沈清衍甚至比沈永德出身更优渥,更不谙厨房之事,怎么人家就如此细心耐心?
果然,人和人的差距不在乎家世,只在乎本性。
她忍不住感叹:“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
她当初怎么就瞎了眼,选了那个混蛋呢?
真希望能回到过去,重来一次。
如果回到年轻时,她应该能更坦然地接受沈清衍的感情吧?
沈清衍闻声抬头,看姜书兰的神色,便也猜出了她几分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