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不是警察呢?我就单纯作为一个女儿,去找检察官陈情,不行吗?”
方扬靠在椅背上,仰天长叹:“可以是可以,但我敢问一句,你是作为谁的女儿去的呢?”
这话一出,孔明月心里“咚”了一声,像是突然折了个跟头。她后知后觉地苦笑了声:“你这人说话挺狠啊?”
确实。她的冤到底要为谁伸,又要从哪边算,真是一笔糊涂账。
既然如此,那就还原真相,真相才对得起所有人。
“你有没有问过我妈,她是不是还留下了当年的东西?”虽然嘴上说不涉及案情,孔明月还是忍不住问。
“问过,说是没有了。”
孔明月咬着嘴上的死皮,还是说:“我回去再找找。”
“你别掺和了,我肯定想尽办法。”
说着方扬站起来,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过来好几个证物袋,里面都装着笔记本,都是孔明月上学时剩下来的本子。她在家里见过,但上面具体记着什么也不清楚,更不知道有这么多。
“这是带你妈来时,她身上带着的东西。我看过了,内容跟案件无关。按理说,应该等都结束之后再让你领。不过你现在拿走吧,没事,这个主我还能做得了。”方扬把东西放在孔明月面前,之后说,“我上个厕所。”
他走之后,孔明月打开一个袋子,把里面的本子拿出来翻开,发现本子是她用过的,前面还有她写的东西,从中间的位置才变成了孔来儿的笔迹。她猝不及防地看到,自从有手机以来她发给孔来儿的短信,都被一条一条,连同时间誊抄下来。
孔明月是00年有的第一支手机,但孔来儿一直不要,又过了两年,02年孔明月才强行给她买了一支。这些短信,就是从02年开始记录的,差不多八年。
其实没有多少有营养的内容,无非就是“妈,我今天不回家吃饭了”,“妈,我在超市,需要买什么吗”,“妈,外面下雨了,别出门了,要买什么告诉我,我捎回去”,“妈,我想吃鱼”……就是这些琐碎的日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却被一个字一个字,被写成了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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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在八年的短信里,夹杂着那么几句“我爱你”,连孔明月自己都找不到在哪里,这本子上密密麻麻记录的不是她对孔来儿的爱。
而是孔来儿对她的爱。
不仅如此,本子里还夹着那几年孔明月从部队寄回来的信,甚至还有她买给孔来儿礼物的标签,衣服上面的水洗标等等。孔来儿把它们一个个粘贴起来,都标上了时间。
什么样的人,才会事无巨细地记下这些呢,孔来儿的记性没有任何问题,她只是不想忘记分毫。很显然,与孔明月在一起的时光,对孔来儿来说才是珍贵的。
可普通人的感情再好,也不至于如此,因为普通人总会觉得日子还长,没有恐慌感。而对孔来儿来说这一切都像是偷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收走,所以她必须记住,一点一滴都不舍得放过。
她甚至没有让孔明月知道,因为她知道孔明月的人生还有很长,这些都微不足道,这只是独属于她的珍贵。她每记下一条,都有种劫后余生的欣喜。
看着那些歪歪扭扭的字,有些照抄都是错的,孔明月仿佛能看到孔来儿佝偻着背写字的样子。她的眼睛被泪水糊住,用力压鼻子也憋不回去。
因为孔明月意识到,每一年,每一天,孔来儿都当做最后一天在过,这一字一句都是孔来儿在练习与她告别。
直到孔明月打开最后一个本子,看到上面写的东西,她的眼泪终于滚出眼眶。这时刚好有人从背后经过,她迅速起身,把那几个证物袋团起来塞进口袋,本子抱在怀里,含糊地落下一句“告诉方扬我先走”就跑着出了秦安分局。
躲在墙后的方扬看着孔明月离开,背靠着墙无奈地深呼吸。
作为朋友,作为警察,方扬在权限内,也就只能做这么多了。当初看到本子里的东西,方扬心中有多震惊,他知道孔明月会比他震惊更多倍。
但爱越真实,心中的彷徨就越少。知道经历过的都是真的,对结局也就更好接受一些。
跑回车里的孔明月,将本子放在副驾,吸着鼻子迅速开车。往前开,停到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有停车线的街边,她才停下来,又摸起刚刚最后一个本子。
上面是孔来儿写给孔明月那个死去的亲生母亲的信,或者说碎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