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来新港,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办,或者说,有一个很重要的人要解决。
落雁居是新港的一家有名的私房菜馆,装修典雅奢华,在新港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与其知名度背离的是,很少有人去这里吃过饭,原因很简单——贵。
不光是贵,它开门的时间也十分随机,如果有用餐的需求,必须提前预约,才能保证自己能吃到饭,否则十有八九要吃闭门羹。
苛刻的用餐条件显示出店家的随性和傲慢,人们都说落雁居不出两个月必然关门,如今小半年了,它竟仍旧屹立不倒。
它的生存之道是,对于出得起钱的客人,他们提供最细致入微,宾至如归的服务,比如今天,谢城主要在凌晨三点用餐,落雁居白天便闭门谢客,修整准备,只为凌晨三点,能为谢城主提供最妥帖周到的服务。
大厅里放着首不知名的轻音乐,服务员穿着件袅娜动人的古典衣裙走在前方,谢铭瑄和凌薇跟在后面,穿过屏风,走入回廊,停在“平沙阁”门口。
这是落雁居最大的一处包厢,乌木对开门,门头处刻着栩栩如生的木雕,一看便是所费不赀。
服务员推开门,躬身道:“菜品已经备好,我就不打扰了,两位请进。”
谢铭瑄微微点头,步入房内,里面放着两张沙发、茶几、茶台、多宝阁等装饰,越过外间,内间里放着一张可供二十人吃饭的大圆桌,但此刻,这张圆桌上,只有一个年轻男人。
“李上将,”谢铭瑄拉开椅子,笑道,“久等了。”
李天磊连忙起身:“谢城主,凌城主。”
二人依次落座,桌子中间是一处人造景观,苔藓,假山,奇松,流水,构筑成一幅古典画般的场景,外侧则是一处缓慢转动的大圆盘,各式各样的珍稀菜品放在上面,任何一盘放在外面都得抢破头,但餐桌上的三人,似乎都没有心情关心菜品。
谢铭瑄抿了一口倒好的白葡萄酒,靠在椅背上开道:“深夜叫你来,是不是有些冒昧了。”
这哪里是冒昧的问题,李天磊是半小时前才接到的消息,谢城主来访新港,约他去落雁居吃饭,他唯一的感觉就是惊悚!
任谁都不会觉得,金城的最高领袖无声无息跑到新港,凌晨三点约自己见面,单纯就是为了吃顿夜宵吧?这不是摆明的鸿门宴吗?
“哪里,”他小心翼翼道,“城主日理万机,能抽出时间见我,是我的荣幸。”
“李将军少年天才,想要与你共进一餐的人如过江之鲫,将军愿意赏脸,应该是我的荣幸才对。”
李天磊僵硬地笑了笑:“城主就别拿我取笑了。”
“这可不是什么取笑,我是认真的,”谢铭瑄目光如炬,“当初李将军第一次来找我投诚时,我便觉得受宠若惊,不明白将军如此大才,怎么会看上谢某的小庙?”
话说到此处,李天磊就是再迟钝,也该猜到谢铭瑄的意思了,况且他从来都不是一个迟钝的人。
“谢城主,我是个军人,毕业后,被分配在巢市驻军中,这是我没有办法的事情,但后来我发现周元帅处事不公,并非明主,而您真刀真枪地带领军队解除了北都丧尸潮的危机,治军纪律严明,赏罚分明,决策果断,所以良禽择木而栖,我不觉得有可耻的,既然做了选择,我便不会后悔,您也应该相信自己的眼光,我不是一个左右横跳,立场不坚定的人——退一万步来说,如果我是一个那样的人,不光政府这碗饭我吃不了,周家军也不会有我的容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