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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无意探知公信丧(第3页)

狄仁杰就把史记第六十八卷,关于商鞅的故事,讲述了一遍。

柳心月听了,点了点头。

然后拉着狄仁杰去后院,吃午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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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县衙,后院。

中午时分。

狄仁杰、柳心月、翠儿、郑武、狄浦,一边吃,一边闲聊。

“大人,县衙一般有几个官员,为何要请主簿和县尉?”

郑武对未能请动主簿和县尉的事,心中愤愤不平。

狄仁杰看了一眼郑武,笑了笑,“除了县令,大唐的大县县衙一般设有县丞、主簿和县尉。不过,像常乐县这样的小县,只有主簿和县尉。”

“哦,这些人有啥用?一个县令不就行了。”

“主簿管理六房吏员,协助县令处理日常事务和一些杂事。”

“县尉呢?”狄浦插了一句。

“县尉则管理三班房的班头和捕头,以及征收税赋等等。”

过了一会儿。

狄仁杰似乎想起了什么,“正好大家都在,我给大家讲个小故事。”

说罢,狄仁杰开始讲故事。

那是公元前三百六十一年,秦国国君秦孝公招贤纳士,以备成为春秋霸主。

商鞅在卫国不受重用,便投奔秦国。秦孝公任商鞅为左庶长,制定了新的法令。

法令制定完毕后,推行新的法令前。

商鞅唯恐人们不信任新法令,于是想了一个“徒木立信”的方法,树立公信力:

他命人将一根三丈长的木头,竖着放在京城的南城门外。

然后对围观的人说:“只要将竖木搬到北城门,就赏赐十两黄金。”

人群对做此非常简单的事,就轻易获得重金,充满怀疑。个个在观望,没有人去搬。

商鞅决定提高赏赐,说道:“谁能将此竖木搬到北城门,赏赐五十两黄金。”

就在此时,有一个人心动了,扛起长木,搬到了北城门,商鞅立即给了他五十两黄金。

狄仁杰讲完故事,“商鞅用徒木立信的计策,取得了百姓信任。最后顺利实施了商鞅变法。我们也可以借鉴此故事,树立县衙公信力。”

柳心月有点担心,“相公,可是我们没有黄金呀。”

“是啊,大人。咱们哪有这么多钱啊?”狄浦附和一声。

狄仁杰笑了笑,“我们一个小小的县衙,怎能和一个诸侯国比财力。莫说五十两黄金了,就是五十两银子已经非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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