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用牧宇的身子行动,还真是有点紧张且激动呢。
我的唇角微微勾起。
咱们可能脑子不好使,智取不成;咱们也没有耐心,以此来一点点改写对手的认知;咱们也不用玄乎的教义道法;更不用勾魂摄魄的心术
——因为我们是根本摸不到这些门道的!
我回想自己作为“笔者”的写作内容:书里的东西是可以取用的。
于是,我随手抓起一辆吉普车上的防撞杆,微微一用力。
不太趁手的武器,对付谁都远远不够,但对付“同人小说”的人,完全足够。
我一手揣着武器向车库电梯门口冲去,正迎上电梯门开,牧宇以我的身份走出来。
“像模像样嘛?”我前后比划着手上的杆子,“这次换我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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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性急了,我看你,不行。”
牧宇眯眯眼睛。别人可能以为他这样是威胁或者近视。
只有我知道——他从小猫起就喜欢这样,这是他习惯性的动作。
特别是现在,他小小的身子骨配上这副猫猫表情……棒极了。
我竖了竖大拇指。
“准备上了哦。”
我以前以“笔者”的身份辅助牧宇的时候,他也是会如是说:“注意节奏,看准时机才是制胜关键。”
唯快不破不是嘛,猫的反应是什么的七倍来着。
我朝牧宇挑挑眉。
“我可不按你的来,你乖乖站着看我表演就好。”
一辆车悄无声息地开进车库。
“是他么?”
“是他。”
我按照牧宇惯用的姿势降低重心,靠后的腿部给足蓄力,一手撑地,一手持武器背在身后。
“入戏。”
我和牧宇都严肃起来。
车里的人穿着得体,一下车便单手插兜。
是插兜男,我在“孽物”的梦里见过他。
“四字小说”分有多个派别。
我们只掌握“动作小说”,原因很简单。
——我们精、他们泛。
“来对地方了嘛。一直听说‘动作小说’最好骗,给幻觉进幻觉,给感情附加就能表演一出喜怒哀乐俱备的电视剧,如果遇到‘言情小说’——作为绅士的我可看不得‘笔者’你——”
插兜男顿了顿,说话早有预谋。
“——没爹没妈的于或斐和你的母亲谈恋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