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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秦可卿判曲解析(第2页)

箕裘颓堕皆从敬:旧时指儿孙不能继承祖业。箕是簸箕,裘是皮袍。

《礼记·学记》里就曾有记载:“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

意思是说,善于冶炼的人家,必定先要子弟学会缝补皮裘,为烧陶瓷,修补器具做准备。

善于制作良弓的人家,必定先要家中子弟学会制作簸箕,为将来能够熟练的弄弯木竹、兽角作技术准备。

后人因此以“箕裘”比喻祖先的事业,箕裘颓堕,就是指没有子孙来继承祖宗的家业,技术。

判词里的“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就代表了作者的历史评价,即虽然荣国府也是没有继承家业的子孙,但是造成衰败的根本原因,还是要追溯到宁国府来,即“箕裘颓堕皆从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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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从嘉靖皇帝就已经开始了,最终的根本开端还是到秦可卿身上,衅字是其中关键字眼,就是杀戮的起始,是在贾珍身上,也就是作者所删去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

上回说过,秦可卿的“淫”字,就是谐音“银”子,“淫丧”两个字就指向了贾府丧失了对“银子”的掌握,事实上,明朝就是亡于财政崩溃,没银子。

靖藏本第十三回有批语: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从批语可见:秦可卿托梦凤姐这件事是作者编出来的,并不是如其他情节一样依据历史现实改编,否则批语就不会说“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

另外,对于删去的“遗簪,”“更衣,”等情节,以往的推断并不合理。

八七版电视剧根据曹学的推断,拍摄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秦可卿与贾珍爬灰被丫鬟发现,并因遗簪坐实了这件事,秦可卿羞愤自缢。

其实秦可卿与贾珍的事,早在第七回焦大醉骂时早已人尽皆知,在场的贾蓉与王熙凤,尤氏等人并没有什么反应,书中也从来没有写过秦可卿对此事有任何看重。

她在领宝玉进屋的时候,有老嬷嬷提出不妥时,她表现的也是毫不在意,所以我们不应该想当然的,就认为她会突然变成大家都以为的,心中所想象的一个贞洁烈女的样子,而是应该尊重作者的描写。

所以删去的“更衣,”“遗簪,”等情节,并非如此。

我们根据历史原型反推过来,可以断定,这应当是在秦可卿死后发生的,而并非是人们通常认为的是在死前。

贾珍隐射的是女真人,秦可卿代表的大明建立的“天下”。我们知道大明王朝灭亡之后,女真人入关夺取了天下,实行剃发易服的政策,明朝原来的服饰被清军换去,头上所戴的簪子,也被禁止,弃用。

所以原文写的应该是在秦可卿死后,贾珍换去了秦可卿的衣服,拔去了她头上的簪子。这就是原文里的“更衣,”“遗簪,”等情节。

所以畸笏叟才会悲切不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删去天香楼一节。

在《好事终》曲子的后面有脂批:

【甲戌双行夹批:是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

就是在提醒读者,我们不要随意的去更改作者的原文,也不要总是在表面故事里,去依据自己的见识想象这些情节的走向,作者写的什么样,那就是什么样的。

就如同秦可卿,从来也没有反抗过与贾珍之间的孽缘,人们总是接受不了,秦可卿这样一个完美的人物,怎么会接受贾珍这样恶心的人呢?

这还是因为大家被困在表面故事里,不能自拔,如果看懂反面故事,理解了秦可卿代表的大明与藩属国之间的朝贡关系,那样就能理解,她就是希望大家都能来朝贡,这是双方都乐意看到的。

包括贾蓉,尤氏,王熙凤,也都不会有任何意见。

宿孽总因情。这里的情,指的就是大明王朝称霸天下的情,但是宿孽往往就是如此,宿有宿命之意,孽就是业障,灾祸,大明王朝因此称霸天下,也因此亡国,这也许就是他的宿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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