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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旧时旧事(第1页)

夏天得日子说快不快,说慢不慢,日子一天一天得过去了,转眼就进入十二月份中旬了。

这期间,林瞳回国了,和她一同回国得还有林锦央的儿子,林阳。

乔沐被乔语替代做了肯斯谷徒弟这件事在网上掀起一阵波浪,随即又平静了一下来。

时勋也回国了,回国的第一天就是批评时分无所事事,整天就知道玩电脑,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所以从那天起,时勋天天盯着时分,让他处理公司大小事物,自己则当起了甩手掌柜,乐得清闲,就是苦了时分,每天就像一个旋转的陀螺一般,一刻都停不下来。

乔沐和林瞳两人玩的好,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期间问起过乔语,乔沐懒洋洋的说,“去学习去了。”至于学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没有说明,而林瞳也果真是懂乔沐,从来都没有用在乔沐面前提过肯斯谷。

秦之轩也在十一月份底回到了莫城,回来第一时间找的乔沐。

乔沐看着他,他比八月份黑了许多,但是眼睛却更黑了,面部线条也更加坚硬。

他依旧带着一束玫瑰花,乔沐看着他手里的花,犹豫了一下没有接:“我从来都不喜欢玫瑰花,我喜欢的是纯洁的百合花。”

果然,秦之轩听了他的话,面上有一闪而逝的尴尬,随后认认真真的和乔沐说着:“对不起。”

再和乔沐在一起的时候,他总会带着一束百合。

乔沐觉得秦之轩变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有什么说什么了,他更加的内敛含蓄了,唯一不变的是对秦之烨的厌恶,似乎更深了,眼底有时还会闪过一抹恐惧。

乔沐不管这些,她只知道,她此时确实是不喜欢秦之轩了,看着他那张脸,再也没有欢呼雀跃的感觉,也没有非他不可的执着了。

秦之烨的伤已经全好了,他会偶尔约乔沐出来吃个饭,看个电影,喝喝咖啡,当然,是以朋友的身份。

有时他会和自己聊工作上的事情,有时他会请她帮忙设计一条项链,一对耳钉或者是手镯。

她从来不问秦之烨这些东西是送给谁的,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能逾越两人之间的边界线。

唯一让乔沐觉得糟心的地方,就是她妈妈留给她的玉佩上面裂了条口子,看的她心肝肺肾都难受起来。

在秦之烨出院的那天,他像是终于记起她的玉佩还在他那边一般把玉佩还给了她,接过来的时候,看见玉佩上面的那道口子,乔沐看向秦之烨的目光中带着疑惑。

“乔乔……这个我捡到的时候就有了。”秦之烨说的真切,乔沐觉得应该说摔到地上弄坏的,也就没有再多问。

对于秦之烨对她的称呼,他们研究了很长时间,她爸爸那一辈的长辈大部分都叫她闺名,也就是清清,秦之轩喜欢喊她沐沐,而时分有时对她直呼其名,有时叫她小沐沐……

却从来都没有人喊过她乔乔,姓氏叠加叫法。她听起来耳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那天夜里,乔沐做了一个梦。

那是高三的寒假,她因为学习压力太大而和乔语一起去了英国的赛伦塞斯特,那是英国最具有古典气息的小镇。

她如同喜欢所有带有历史厚重感的事物一样,只一眼就喜欢上那个民风淳朴的地方,在那里,她不用去操心那些做不完的试卷,也不用担心这次考试是不是发挥的好。

到赛伦塞斯特的第三天,她救了一个男人,说是男人有点牵强,看起来也不比她大多少岁,却气势渗人,当那双眼睛看向她时,她觉得时间都静止了。

那双眼睛里含着许多她看不懂的情绪,但是她可以感觉的到,那个男人不开心。

她想让他开心,没来由的,无缘无故的。所以她从来都不会问,他怎么受伤了,怎么不以真面目示人。

是的,那个男人戴了一个面具,徒留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在外面。

乔沐想,可能是因为一双眼睛看着她的时候,她的心里湿漉漉的吧!

那双眼睛,让她无端的想起一首诗。

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闲离别易销魂。酒筵歌席莫辞频。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那是北宋词人晏殊的一首词,她当时读了只觉得意境很美,让她记忆深刻的是那句在网络上被人修改过的,“满目青山空念远,不如惜取眼前人。”

她告诉他,“你好,我叫乔沐,你可以叫我沐沐,或者叫我清清。”

她说到这里的时候有点羞涩,因为清清是她的乳名,她妈妈取得,希望她能活的清清楚楚,清楚的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但是,那个男人不叫她沐沐或者清清,他只喊她“乔乔”,声音婉转而动听,如同情人在耳边的呢喃。

她当时并不知道情人的呢喃是什么,只是语文老师讲到的时候都会一脸的向往与羡慕,所以她想应该是很美好的存在吧,就如同那个男人的声音一般。

她那个时候,不懂何为情爱,只知道那个一整天都安静的不说一句话的男人,特别的引她注意。

即使她从来都看不见他的面容,即使他从来都不怎么搭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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