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无治,喋血街头。
到处是喊杀与喝骂,鲜血交织飞洒,无不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招招见血。
赵三元自问见过些大场面,也见惯了搏命厮杀,本以为对江湖火并有着免疫力。
但真正亲眼看了才知道,原来不适感是如此强烈。
是有什么血海深仇?
好像不见得。
是因为喜欢刀口舔血的生活?
这种人应该不多。
为了出人头地?
代价好像太大了些。
也许很多只是为了混口饭吃。
嗯。
混口饭吃,却要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这操蛋的世道
亦或只是浑浑噩噩的活着,被这操蛋的世道逼着往前走,硬着头皮走。
自己跟他们有什么区别?
以往与他人搏命时,认为必须要贯彻自己的坚持与信念。
而支撑这些人的信念又是什么?刀刀尽皆向着喉咙、脏器、腰眼等要害上招呼,下手毫不留情,短短时间内已经被放倒了二十来个人。
鲜血混杂在地面的污水中,被一双又一双脚踏过。
这时,几人扭打至木棚里,翻滚间,那名顶多十五六的少年就被砍断了脖子,他捂着伤口剧烈抽搐着。
“还藏了俩?弟兄们给我上!放到一个就赏十块大洋!发财可都看今天了!”
四个山字头的刀手全都杀红了眼,瞧见棚里的张小狗胳膊上绑着白布,都狞笑着围了上来。
即使赵三元并未绑着白布,却依旧逃脱不了要被充人头。
谁管你是不是混码头的,现在这条街上只要不是自家码头的,就都是待捡的大财。
富贵险中求。
前提是有本事过这个险。
奈何现实很残酷。
四人话放的狠,人凉的快。
张小狗闪身前冲,刚一个照面就撂倒了俩,全都一刀毙命,刀法极其凌厉。
还剩俩刀手见状不妙却也没有夺路而逃,街头拼刀讲究的就是个狠字,你狠我更狠,津门多少有名有号的人物在得势后都输在了狠字上,以弱胜强的例子数不胜数。
只可惜,张小狗一人一刀,就是这条街上最狠的那一个。
他将最后的刀手反压在身下,一边跟赵三元陪着笑一边割断刀手的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