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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2页)

所以虽然违背交通道德,他还是开了远光灯,准备看看是谁失落的都市浮生。

叮铛虽然被突来的强光刺了片刻,但被泪水模糊的双眼已经斑斑点点地散光,全然不会被路过的横截打断。

直到她看见一个人站在面前了,并且不是路过,而是颇为专心致志地等待,才因为心中横生的警觉收声,狠狠抹了下眼睛准备起身离开。

大概是坐得久了,血压一时没跟上,她还没用力就觉得头晕眼花,顺着面前四散的金星重新坐了回去。

她面前的人却蹲下身来,她朦朦胧胧中觉得对方歪着头打t量自己,但并没有感受到不怀好意。

那人把卡其色围巾向下压了压,露出因为车内和室外温度飞速交替、而颜色淡下的嘴唇,上唇偏薄,下唇较丰,把嘴角天生上翘的微笑衬托得玲珑剔透。

“咦?”沈顾殊真的笑起来了,甚至有点喜出望外的意思,“这不死鸭子吗?”

叮铛升起来一股愤怒,不理解这个半夜开超跑溜街的沈老板为什么非得停下来看个热闹。

“我看你……”沈顾殊一点儿没察觉对方的愤怒,更加从容不迫地打量她哭得红通通的眼睛,“终于失恋了!”

说对了。

并且感觉是沈顾殊私下里狗嘴里吐出的第一根象牙。

但是这根象牙太及时了,及时到叮铛想拿起来直接戳进他不开窍的非工作用脑里。

“啊,对。”叮铛瞪了他一眼,“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终于’。”

沈顾殊满意了,站起身拍拍手,叮铛仰起脸瞅着他趾高气扬的下颌,结果发现即使是这种死亡角度,也抓拍不到这个傻子的奇怪照片。

他的下颌仰角和颈线也像是西方油画精心测绘过一样。

放在皓淮身上称作完美,放在沈顾殊身上称为暴殄天物。

“因为——踹人者,人恒踹之。”沈顾殊哼了一声,继续他的嘲讽,“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叮铛挑起一道眉毛。

“第一,解释你的第一句话。”

“第二,别乱拽文言文,你说一句‘天道好轮回’就行。”

沈顾殊想了想,觉得有道理,随后不爽地瞥了一眼身后的保时捷。

搞不明白,是越伤心,人的战斗力越强吗?

43、《爱玛》

由于始终是背影对着皓淮,所以他看了很久才辨认出沈顾殊。

是叮铛叫他专门过来的?

那……是个十分明智的选择,找不到一丝一毫得不利之处,如果非要说,那就是以后的日子有些波澜壮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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