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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轻松狩猎鸵鸟(第3页)

刘畅一记飞踢,蹄子踢在鸵鸟粗壮的喉咙上。

鸵鸟脑袋倒在地上,连呜呜声都发不出来。

‘忍一忍,很快的。’

刘畅哼哼两声,獠牙刺入鸵鸟的喉咙。

鸵鸟呼吸困难,身躯不自觉的挣扎,抽搐,很快失去声息。

刘畅嘴里叼着鸵小宝,獠牙上挂着鸵鸟的颈脖,寻找附近的洞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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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可能拖着两百多斤的鸵鸟跑六十多公里回去,那样太累了,而且路上不安全。

旱季末期,野狗群,鬣狗群,狮群都在疯狂寻找食物。

一头两百多斤重的鸵鸟,足以让食肉族群豁出身家性命和他血战到底。

刘畅倒不怕它们,主要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寻觅了七八分钟,刘畅找到一处洞穴,拖着成年鸵鸟进入洞穴内。

先从鸵小宝吃起。

鸵小宝看着小,实际上也有三十多斤的体重。

足够刘畅饱腹一顿。

至于身躯庞大的成年鸵鸟,刘畅慢慢吃就是。

甚至他想着把自己的短刀取来,把鸵鸟切成一块块的肉,分三四次运回去。

想了想,刘畅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六十多公里太远了。

跑一趟得一个小时出头,来回一趟就是两个小时。

而且接下来他还得狩猎鸵鸟族群,不如直接使用这个临时洞穴,等鸵鸟肉吃完,旱季也该结束了。

下午时候,刘畅啃食了一顿鸵鸟肉,随后他把洞穴用枯黄的杂草盖住。

回去族群那边。

接下来好几天,刘畅都在两边洞穴之间往返。

早上进食之后,他便在地面上练习功法,中午在临时洞穴中休息。

回族群之前,再吃一顿。

让自己进食和练功的效率最高。

一周时间充实的流失。

刘畅拖着鸵鸟残骸走出洞穴,走了五六百米才丢在地上。

那个临时洞穴他还有用,不想把残骸丢在边上,引来食腐动物。

沿着记忆中标记的位置,刘畅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鸵鸟之前活动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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