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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滴酒入墨(第1页)

丁伟这句看似不经意的话,让陆天明开始坐立不安起来。

从毛琴的态度就能看出来,他们似乎已经接纳他成为他们的女婿了。

特别是丁伟,一点也不避讳陆天明,在饭桌上大谈县里的人和事。如果不是把他当做自己人,他这样的话就是拿磨子压,也压不出一个屁来。

陆天明的尴尬,丁晓萌显然感觉到了。

她看了陆天明一眼道:“我爸喝醉了,你别认真。今天晚上说的话,都烂在肚子里吧。”

陆天明嘿嘿说道:“我都不知道领导在说什么。”

一桌饭,吃了将近两个小时。

这对陆天明来说,无异于是一场折磨。

在吃饭的问题上,陆天明一向是风卷残云,很少会把时间花在吃饭上。

当然,他不是听不懂丁伟这番话。丁伟不避讳他,一来可能是认可他就是他未来的乘龙快婿,二来,他既然敢这样说,就不怕陆天明说出去。

聪明的人都能明白,丁伟在饭桌上的每一句话,都不能说出去。

饭后,丁晓萌帮她妈收拾桌子,丁伟泡了一壶茶,叫上陆天明去他的书房聊天。

要在过去,陆天明是很难接触到丁副主任这样的领导的。但现在,丁副主任俨然将他看作是一家人了。

丁副主任的书房很大,装修也挺有特色。整个书房的氛围,古色古香。装修的用料,一看都是价值不菲的材料。

书房三面墙都是书柜。书柜里的书,塞得满满当当。

陆天明留意了一下,发现书柜里的书,并非是用来装饰的。因为,每本书似乎都有翻动过的痕迹。

书房里有两张书桌。一张是用来办公的。而另一张,上面铺着练习书法的垫子。桌面上一个很大的砚台。旁边是一个笔架,悬挂着大大小小不下十支毛笔。

办公桌的背后墙上,挂着丁伟亲自写的一幅字——淡泊明志。

丁伟招呼陆天明坐,笑吟吟道:“小陆,你现在在县里算是个名人了。很不错嘛。”

陆天明讪讪道:“领导,我算什么名人啊?”

丁伟正色道:“怎么不是?你在林荫酒店的表现,现在全山南县都传开了。现在啊,县委的压力很大啊。有人在网上说,我们山南县不重视人才啊。”

陆天明小声道:“懂几个国家语言的人很多。我真算不得什么。其实,我学习这些外语,也是被逼的。当初我们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很多外国文献,靠翻译过来的文献与原文有着不少的出入。所以,我们那时候都崇尚多学几个国家的语言。”

“这是本事。”丁伟表扬他道:“现在全山南县,还有几个人像你这样,与外国人交流起来,顺顺畅畅的。是人才,就不能埋没。”

陆天明没敢接话,装作欣赏铺在写字台上的一幅未完成的书法。

“小陆,你也喜欢书法?”丁伟随口问了他一句。

陆天明赶紧道:“领导,我不懂书法,不过,我确实喜欢书法。”

丁伟便看了他几眼,问道:“试试?”

陆天明连忙婉拒道:“我可不敢在领导面前丢丑。”

“丢什么丑?”丁伟大度地说道:“古话说,孔夫子不嫌字丑,只要笔笔有。”

这句话还真触动了陆天明,他想起小时候爹就常常说过这样的话。

陆天明会写毛笔字,还在于他爹的教育。

小时候,陆天明家里过年,都要花钱去街上买春联。直到有一年过年,他爹不买春联了,而是买了纸笔墨汁回来,要求已经读到小学三年级的陆天明自己写。

陆天明哪敢写啊。这时候,他爹就告诉过他,“孔夫子不嫌字丑只要笔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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