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上的人终于安分下来了,沈璁满意地笑笑,伸手拽了拽自己裹在裴筱身上的西装外套。
“乖。”
走出成衣店前,他随意地一抬手,拽掉了一排挂在店门口衣架上的睡裙带走,正好顺带把裴筱的腿挡上。
反正只要是穿在裴筱身上,肯定每一条都好看。
之后的日子,总算消停了一段时间。
沈璁说到做到,真的去给裴筱请了一位“先生”回来。
先生姓“郑”,全名郑乔,莫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曾先后留学英国和法国,主修科目是文学与法律。
虽然从来没指望过裴筱真能学成什么大文豪,或者科学家,但
沈璁也不想让裴筱觉得自己是在糊弄人;他其实担心过,这么年轻的先生,学问、做人等方方面面,到底行不行。
毕竟,他的“小野猫”那么诱人,当初在百乐门看直了眼睛的可不少。
这请回来的先生见天在裴筱跟前转,还都是他不在家的时候,就算他信得过裴筱,也得防着外人别起了什么歹念,要不可真是抓只老鼠进米缸了。
但要兼顾着会几门外语,年长的就已经比较难找了,尤其是还得防着这“先生”家里别跟沈克山有什么千丝万缕的关系,出身殷实些的上海本地人直接就被排除了大半。
挑挑拣拣,只剩下这么个郑乔,苏州人,父母都是一辈子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村子都没出过两回;两口子算是祖坟冒青烟,才生出了这么个会念书的好苗子,是靠着政府的提供的名额,才有机会出了国,总算没埋没。
如此一番考察下来,这个郑乔在学问上肯定是实打实念出来的没跑了,他刚回国一个多月,在一家小报社找了个翻译的活,还不在法租界,看上去也不大可能跟沈克山有什么交集。
沈璁把能考虑的全都周全了一遍,最后还是不放心,特意把人叫到公司的办公室试了试,法语、英语都很流利,戴着副眼镜,长得也文质彬彬的,一身书卷气。
再三确认没问题后,他才把人送去家里,给裴筱当了老师。
小时候没机会念书,一直是裴筱心中第二大的遗憾,尤其是每当他看到沈璁书房里的那满满当当的一柜子书,就更是愈发自惭形秽。
就算不能拍马赶上,他也希望自己多少能拉近些与沈璁的距离,不然日子长了,新鲜的劲头总会过去,他不求能真的帮忙做些什么,只希望当沈璁偶尔想找个人说说话的时候,他不会只能无知地望着对方。
很快沈璁便也发现了,对“学习”的事情,裴筱很是上心,大概到了他想让对方出门一趟都难的程度。
他总算是能省心不少。
现在白天“上课”还不算,他每晚回到家里,裴筱还要拉着他在书房练字。
他又不是傻子,没几天便明白了,裴筱这是希望他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自己身上,早些去处理好白天工作上没忙完的事情,晚上好能多休息一会。
现在每晚,他坐在书桌前处理文件,裴筱就趴在他边上练字,有时候是中文,有时候是洋文,写得歪歪斜斜的,就像个小学生。
但看着那张精致的小脸上认真的模样,有时候蹭到墨水了也顾不上,他还是觉得裴筱实在可爱得紧,忍不住将人搂进怀里逗弄两下。
日子总算平静了下来。
为了维持住这份平静,沈璁最近也一直伏低做小,除了还是不到沈公馆去,基本其他的事情都会顺着沈克山的意思,尽量避免冲突。
就这样,上海的天,终于入了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