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沈璁说出一个“也”字,裴筱总会莫名觉得话里还有别的含义。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沈璁的问题,只能疲惫地笑笑,俏皮地反问道:“怎么——”
“是不是因为太淘气,所以七爷小的时候也会经常被沈老爷揍?”
“不会。”
沈璁的声音也一如既然的平静,但裴筱已经回过头去,不会看到他蹙紧的眉头。
事实上,为了得到母亲的喜爱,小时候的他算是个乖巧的男孩子,并不淘气;而沈克山思想古板守旧,极其重视子嗣,尤其是儿子,所以很少动手。
原本沈克山有十几房姨太太,可当初离开北平时带在身边的,只有生了儿子的。
沈璁其他无所出,或是只生下女儿的姨娘,都在得到一笔钱后,被留在了北方。
这也是为什么他的母亲虽然不得宠,却能安稳地住进马斯南路现在这栋二层小洋楼的原因——
因为肚皮争气。
沈璁时常会想,自己这么薄情,会不会就是遗传了他那个刻薄寡恩的父亲。
到上海落脚后,其实沈克山很少到马斯南路的外宅来,沈璁连父亲的面都不太能见到,自然谈不上挨打。
但这不代表,沈克山不会打他母亲。
只是这些事,他当然不会对裴筱说,事实上,他根本不会跟任何人提起。
“那你这功夫能练出来,也不容易。”他摩挲着裴筱后背的伤疤,很快转移了话题,“好不容易出师登台,怎么就转行了?”
“呵——”裴筱闻言一阵轻笑,似乎立刻就回到了百乐门那个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万人迷的身份里,毫不遮掩道:“那自然是……”
“为了‘钱’啊。”
“嗯。”
沈璁默默挑眉,点了点头。
果然跟喜伯之前说的差不多。
这个答案并不会让他产生任何不快,甚至,还颇为满意,毕竟只要是钱的事,就能避免好多麻烦。
裴筱大概是真的累坏了,之后没有再言语,很快便好像睡了过去;沈璁也静静地阖眸休息,直到墙上的挂钟敲响,他才缓缓睁开眼睛。
昨晚他只是跟喜伯说,把上午的安排往后挪一挪,但不代表那些事他可以不去处理。
虽然外面关于他风流成性的传言也不算造假,但实际上,他是个极其自律的人,从来不会因为这些“放纵”的私生活耽误正事。
就好像初见裴筱时,不管多么被对方惊艳,他转身离开百乐门的脚步也没有过半分犹豫。
之前,哪怕不得已要应酬到凌晨两三点,酩酊大醉,他也没有耽误过第二天的早会;回国这么久,今天还是他第一次推迟工作。
这不由得让他想起了一句老话——
果然,温柔乡既英雄冢。
为了裴筱,他已经一再破例,这实在不是个好兆头。
“七爷……”垫在自己颈下的手臂被抽走,裴筱朦胧中转醒,本能地伸手去找,一把便抱住了沈璁的胳膊,“你要去哪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