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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贵直论1(第2页)

触子、达子:都是齐湣王之臣,其事见《慎大览·权勋》篇。

附:迫近。郭:外城。

屏蔽:掩蔽物。犀橹:犀皮制作的大盾牌。下:等于说“后”。

桴(fú):鼓槌。

弊:恶,坏。

行人:官名,负责外交事务。胄:头盔。“免胄横戈”是手执武器、甲冑在身的臣下谒见君主时的礼节,以示恭敬。

亦:只不过。

艴(fú)然:盛怒的样子。作色:因发怒脸上变色。

说:解释。

献公:晋献公,春秋晋国君。

兼:兼并。

惠公:晋惠公,晋献公之子。

逊:逃遁。去:离,距离。绛:指新绛,晋国都,在今山西省曲沃县西南。

厎:通“砥”。磨砺。

城濮之战:公元前632年晋楚两国在城濮进行的一次战争,结果晋获全胜。城濮:春秋卫地,在今河南省范县南。

石社:地名,所在不详。

定天子之位:晋文公元年(前6

36年),周襄王之弟叔带率狄人伐周,襄王出奔郑。第二年,晋文公兴兵诛叔带,复纳襄王。“定天子之位”即指这件事。

石:石砮(nǔ),石制的箭头。

乘:登,这里指登上敌城。

与:与其。革车:兵车。

上:等于说“时”。

直谏【正文】

二曰:

言极则怒①,怒则说者危。非贤者孰肯犯危②?而非贤者也,将以要利矣③;要利之人,犯危何益?故不肖主无贤者。无贤则不闻极言,不闻极言,则奸人比周④,百邪悉起。若此则无以存矣。凡国之存也,主之安也,必有以也⑤。不知所以⑥,虽存必亡,虽安必危。所以不可不论也。

齐桓公、管仲、鲍叔、宁戚相与饮。酒酣,桓公谓鲍叔曰:“何不起为寿⑦?”鲍叔奉杯而进曰⑧:“使公毋忘出奔在于莒也,使管仲毋忘束缚而在于鲁也,使宁戚毋忘其饭牛而居于车下。”桓公避席再拜曰⑨:“寡人与大夫能皆毋忘夫子之言,则齐国之社稷幸于不殆矣⑩!”当此时也,桓公可与言极言矣。可与言极言,故可与为霸。

荆文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以畋于云梦,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葆申曰:“先王卜以臣为葆,吉。今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王曰:“不榖免衣襁褓而齿于诸侯,愿请变更而无笞。”葆申曰:“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废也。王不受笞,是废先王之令也。臣宁抵罪于王,毋抵罪于先王。”王曰:“敬诺。”引席,王伏。葆申束细荆五十,跪而加之于背,如此者再,谓王:“起矣!”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闻君子耻之,小人痛之。耻之不变,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于渊,请死罪。文王曰:“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王乃变更,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增,放丹之姬。后荆国兼国三十九。令荆国广大至于此者,葆申之力也,极言之功也。【解说】

本篇意在告诫君主,直士都是不求私利、敢于犯危的贤者,对此应予体察,使自己“可与言极言”,这样才能国存身安。齐桓公、楚文王正是由于这样做才称霸兼国的。另一方面,通过对鲍叔牙和葆申的赞扬,也为臣下树立了直言的榜样。

本篇与上篇立意相同,都是从君臣两个方面讨论听谏和进言的原则的。【注释】

①极:尽。指说话不加隐讳,毫无保留。

②犯:冒。

③要(yāo):求。

④比周:为私利而结合。

⑤以:因,原因。

⑥所以:指国存主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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