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银瓶咀嚼的动嘴微微一停,然后嚼了几口咽下,伸手重新拈了一块葱花饼,却没有放入口中,眼珠子转了一圈,问道:“然后呢?你还要亲自砍下他的脑袋吗?”
李申之说道:“我要是说,把他抓回来是为了再放他回去,你还会去捉吗?”
岳银瓶将手中的饼子满满地蘸了醋蒜,还使劲从木臼地下铲起好大一坨蒜泥,张大了嘴巴吃下去,说道:“捉啊,你让我捉,我就给你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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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申之将第三个饼子放入锅中,自己也拈了一块饼吃了起来。
味道真好。
……
与岳银瓶一同回城的,还有老陈和魏胜。
李铁牛没有进城,而是去了宁陵县的堡垒。
他们二人在应天府城中已经有了各自的住所。
老陈自不必说,走到哪都是家。而魏胜就厉害了,这么短的时间,他竟然把自己的妻儿老小全都接到了应天府城中,俨然一副在这里安家的态势。
其实魏胜的行为也很好理解。
现如今整个京东路都没有一块安生的地方,待在老家一点都不安全。自己现在投靠了应天府讨饭吃,不如将家也扎在这里,反倒更加地安全。
事实证明他这个决策是十分英明的,从前两次应天府抵抗金军的结果来看,世上再没有比这里更安全的地方,甚至临安府都比如应天府待着踏实。
一家老小的生活更是不用担心。魏胜跟着岳家军的背嵬军一同行动,属于特别机动部队,级别高待遇好,即便是普通的大头兵,待遇也比普通部队中的都头都好。
再加上魏胜作战有勇有谋,所立下的军功甚多,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获得了丰厚的赏赐。
不仅在应天府购置了房产,还积攒下了数千斤的粮食,和上百斤的腊肉,足够全家一年的消耗。
回到家中只是待了短短一天时间,魏胜便下定决心,哪怕是把命卖给岳银瓶,他都心甘情愿。
当岳银瓶领着背嵬军趁着夜色悄悄出城的时候,开封城中也有一支金军悄悄地出了城。
连续的两次军事失利,让完颜宗弼终于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金国的战神开始正视起了这个战场上的对手。
一场战争,其真正开始的时间要比史书记载的时间早许多。
当史书记载大战开始的时候,其实周边的小规模战斗或许早已打了上百场。
只不过这些小规模战斗往往都被一笔带过。
是一百场的战斗,被一笔带过甚至连一笔都没有。
只有最后的大决战,才会被记入史书,大书特书。
这也就导致了许多缺乏实战经验的理论高手在战场上总是不堪一击,因为他们看不到小规模战斗的重要性。
殊不知这些小规模的战斗就相当于是一个人的眼睛、鼻子和耳朵,更像是触手。
触手能伸多远,代表着对敌人的行踪把握得有多精确。
能及时斩断对手的触手,也就能把自己隐藏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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