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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爱丫爱丫(第1页)

江白昼对着镜头笑笑,“谈恋爱要趁早。”

“出名也要趁早啊。”

年少有为不自卑,可以规避掉人生极多数的痛楚。

出自张女士和李先生这两句异曲同工的感慨,但语境终是有些不同。

张女士是在二十来岁,就体会到了成名的快乐,愉快的写下此句。

李先生写下年少有为,已然三十多岁,回想起年少时既没有名也没有利,更没有办法给予前女友足够的陪伴,乃至分手成名后,他亦是觉得有所愧疚。

江白昼对这两种状况,都深有感触。

平行世界记忆里,更远不如李先生的处境,近三十岁,还是透明咖,扮小丑。

今生今世,才有幸体会到了类同于张女士的快乐。

现在,又多了路雯的一句:恋爱要趁早。

他深以为然,如果学生时期就觉醒了记忆,我岂能仅仅只是和你暧昧不清?

攻速腰,进肚条。

没能在少女时期就显现,让他略感遗憾。

不过没关系,趁着现在还芳华,二人也不过是刚刚脱离青涩的年纪,半只脚迈进青年期。

看着屏幕里的背影,江白昼已经想好了给她写什么歌了。

当然,如果她需要的话。

不需要也没事,办法总比困难多。

纤细腰肢的进肚条,必须要看到!

只是想想,狗男人就神魂发抖。

这方面,他真的很自律。

“这俩真有意思,隔这凡尔赛呢是吧?”

“青梅竹马的恋爱,确实越早越好。”

“雯姐这话究竟是在感怀,还是在后悔啊?”

“我看这俩都有,白渣男真该死啊,酸死我了。”

“气死偶类~黑米团大军何在,怎么没人了?”

“一个恋爱要趁早,一个出名要趁早,只有我在莫欺少年穷!”

“淦,扬名莫欺少年穷的那位,那年也十八。”

“再别说了,我现在只想看这渣男死,姜羽蝶,心宝的猫,上啊!”

“粥哥这期不会还给她们写歌了吧?”

“那必须的吧?我现在一天不听粥哥写的歌,浑身难受。”

“等不及了,能不能直接跳过他们几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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