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和米登见面。”
“米登?”胡伟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
“开车!”
“好。”
“老胡,等会到了商场,你和兄弟们在外面等着,我和云辉进去就行,对了,让你带的家伙带了吗?”
胡伟立刻把一个手提包递给王新成。
王新成接过来,打开,里面是两把黑漆漆的六四型号手枪。
六四手枪很小,还没有成年人的手掌大,最多只能装七颗子弹。
别看它小,但杀人已足够用了。
王新成把两把手枪拿出来,自己揣起一把,另一把递给景云辉。
景云辉没有二话,接过枪,别在后腰。
王新成提醒道:“云辉,不要万不得已,别把枪亮出来。”
“明白。”
同样是打打杀杀,用刀伤人,和用枪伤人,那完全是两种概念。
用刀,只能算是普通刑事案件,惊动的也只是本地警方。
而用枪,则属于重大刑事案件,会惊动到省公安厅,甚至是公安部。
所以,若不是生死攸关,王新成是不会轻易把枪带在身上的。
像昨晚偷袭冯国强的行动,他原本以为是十拿九稳,连枪都没带,结果险些吃了大亏。
一路无话。
他们顺利抵达兴隆商场。
王新成坐在车里,没有马上出去。
他静静观察商场周围。
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人头攒动,好不热闹。
观察了好一会,王新成拍拍景云辉,甩头道:“走。”
说话间,两人推开车门,双双下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