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大多是以传播宗教教义、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谣言,且通常有一个自称开悟的具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以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控制群众,一般以不择手段地敛取钱财为主要目的。
从19世纪开始,大批移民进入新加坡,带来了各种各样的信仰,也由此产生了大批的“灵媒”。这些灵媒声称自己有能力与超自然生灵互通,可以通过举行仪式邀请其附身,之后可以进行祝福和诅咒。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些灵媒遍布新加坡各地,靠着举行“法事”吸纳信徒。在新加坡著名的居民区大巴窑就有这么一位灵媒,他居住在7巷第12号组屋,总是在三更半夜进行震耳欲聋的法事。居民们几次向当局投诉,但是没过多久,法事又会继续进行。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去理他了。
彼时,像这样没有几个信徒的灵媒如过江之鲫,如果不作妖,根本不会引起多少注意。可让大巴窑邻里们想不到的是,这个总是扰民的灵媒,不久后就会成为全国最恐怖、恶心的犯人之一。
1981年1月25日凌晨2点,电影院的深夜场刚刚散去,一名男子哼着小曲回到位于大巴窑7巷大牌11号的家中。在等电梯的时候,他注意到楼道口有一个鼓鼓囊囊的褐色旅行包。好奇心驱使下,他走近旅行包想要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什么,可手还没伸出去,他忽然看到包底有疑似血液渗出,从包内传出的味道也很刺鼻,这小哥没有迟疑,马上报了警。
听说有命案发生,新加坡警方很快赶到了现场,几名警员缓缓靠近旅行袋,其中一人戴上手套慢慢拉开了旅行包的拉链,一颗头颅逐渐露了出来——袋子里竟然装着一个已经死去的孩子!
据警方调查,被害的孩子名叫黄秀叶,当时9岁,是家中9兄妹中最小的一个,就读于圣洁华裔女子学校。她最后一次被人见到是在1月24日下午4点左右,那时刚刚结束宗教课程的黄秀叶正站在当地教堂门口等姐姐下课,之后便失去了踪影。
根据法医鉴定,女童的死因是窒息,在其体内还检测出了镇定剂的残留,估计是被人注射之后捂住口鼻而死。除此之外,警方还发现黄秀叶遭到了性侵犯。遗憾的是,事发地点没有监控,警方也无法建立起女童的行动轨迹,只得根据推断对有可能涉案的人士进行问话。在调查了大约250人之后,警方依旧是一头雾水,此案也陷入了瓶颈。
2周后的1981年2月7日,有居民在第10号与11号组屋之间的一棵树下,发现了一个将头扎进水桶中的男孩,他身旁留有一条延伸的微弱血迹。经调查,这次遇害的是10岁的加扎利·马祖基。经法医检查,加扎利的死因是溺水,他的血液里同样检测出了镇定剂残留,不过这次男童的身上没有受到性侵的迹象,但他的背部被灼伤,手臂也被刺穿。
接连发生了两起和儿童相关的命案,让新加坡警方压力倍增,他们倾注了更多的警力开始调查加扎利的案子,这一举动果然有效,嫌犯很快就出现了。凭借着大量的走访,警方很快就拼凑出了加扎利失踪前后的行动轨迹:2月6日下午,跟着父母来祖母家一起过春节的加扎利跟着两个堂兄一起在楼下的操场上玩耍,这时一个女子朝着他们走来。此人称自己需要到不远处的朋友家里去拿东西,想找几位小朋友帮忙将物品搬上出租车,两个堂兄拒绝了她,只有善良的加扎利跟着这个女人一起上了出租车。
他下一次被人目击到是2月7日的凌晨,住在大巴窑第12号组屋的冯俊勇先生当时正准备乘电梯回家,没想到电梯门打开后,他迎面撞见了一男一女,男人肩上还扛着一个孩子,两人下了电梯后,向着10号与11号组屋的方向走去。
这一男一女是何许人也?还记得开头我们说过的三番五次被人举报扰民的所谓“灵媒”吗?那个扛着孩子的男人就是他!警方根据目击者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其位于第12号组屋7楼的住所。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此处属于一个名叫林宝龙的男人。几名警员敲响房门,不一会儿林宝龙就打开了房门。
几人走进屋内,映入眼帘的是好几个宗教的标志,林宝龙站在一边,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情况:目前从事灵媒工作,和妻子陈梅珠以及女友何家凤住在一起。在征得林宝龙同意后,警方对这间房进行了搜查,果然在屋内找到了多处血迹,林宝龙起初称那些只是红蜡烛燃烧留下的痕迹,在警方提出质疑后,又改口说是替人驱魔时洒下的鸡血。很快,又有警员发现了写有黄秀叶和加扎利个人资料的纸条,林宝龙又辩称是他们因为流鼻血来找自己看病。趁着警方搜查的空当,林宝龙从地上捡起了一些东西试图扔进马桶里冲走,但还是被细心的警员发现并阻拦。原来他想要销毁的是几缕头发,警方后来将头发送走化验,得知这些头发属于黄秀叶。
查到这些证物后,领头的警长低声向同事交代,要求警局协助调查林宝龙的档案,随后得知其正在接受一宗强奸案的调查。谁曾想这段对话竟然被林宝龙听到,他立即对着执法人员大喊大叫,何家凤也学着他的样子言语攻击警员,这一举动加深了警长的怀疑,于是将三人一并捉拿,带回局里审问。
在警方面前,三人现了原形。
林宝龙,1942年1月6日生人,是家里三个孩子中的老大。林宝龙从小就脾气暴躁,读到中学一年级就决定退学混社会。开始工作后,他从事过多个职业,先是担任新加坡内部安全局的线人,之后当了三年电工,又做了公司的收账员。
1967年4月,林宝龙与青梅竹马结婚,两人育有两个孩子,由于妻子缘故,林宝龙在结婚时皈依了天主教。婚后他们一家一直住在出租屋中,直到1970年,林宝龙才攒够钱买下了现在位于大巴窑的这间屋子。
由于林一直对超自然现象感兴趣,又嫌本职工作赚得太少,林宝龙经人介绍认识了当灵媒的“威利叔叔”并拜其为师,学习马来语和泰语的咒语。1973年,林宝龙正式出师,开始招揽生意。一开始他将神坛设在出租屋之中,再拜托房东介绍客户给自己。
他的客户多种多样,大部分是酒吧女郎、舞女和妓女,同时也有迷信的男人和老妇人。虽然皈依了天主教,但林宝龙还崇拜其他宗教的各种神灵,按照他的说法,在举行降灵仪式时,各路神灵都会显灵,甚至还有主男女之事的神。当然,只会附身可不够,林宝龙有一套骗人的绝技——他会在做法事前事先准备一颗鸡蛋,再用蜡烛将钢针熏黑,之后小心翼翼地把针插进这枚生鸡蛋里,再用石灰粉将洞口封住。做法时,他会将这枚鸡蛋作为道具,不断在自己和客户之间传递,之后一边念咒一边要求客户将蛋敲开,在看到黑针的那一刻,大部分人都会相信自己已经中邪。
林宝龙专门对容易上当、有很深私人问题的女子下手。他承诺会为她们解决问题,并通过蕴含法力的推拿使她们更加美貌。所谓推拿,其实就是性侵的借口。除此之外,他还提供一种电击驱魔的“法术”,这其实就是在治疗精神疾病时会采用的电击疗法,每次电击时,林宝龙还会向顾客保证,这么做不但能驱邪,还能治疗头痛。
在招摇撞骗的过程中,林宝龙认识了陈梅珠。陈原本是一名酒吧女郎,听工友说林宝龙可以治疗病痛和抑郁症,便前往进行治疗。陈梅珠的身世相当凄惨,她少时与父母失散,只能和祖母相依为命,13岁就被送进过收容少年犯的职业中心,当时恰逢祖母去世,让她觉得世界上再也没人要她了。林宝龙听说后,利用做法之便发展自己和陈的关系,两人很快就成了情人。
1975年,在林宝龙的坚持下,陈梅珠搬进了他的家。要知道,彼时林宝龙孩还在和妻儿同住,为了打消妻子的顾虑,他数次在耶稣像面前发誓自己和陈没有丝毫关系,但他们的奸情很快被原配撞破,两人于1976年离婚。也就是在这一年,林宝龙辞掉工作,在家中当全职灵媒,并且靠着这个发了一笔小财。
1977年6月,林宝龙与陈梅珠结婚。林宝龙通过毒打、恐吓以及欺骗陈梅珠,操控着她的人生。他说服陈梅珠出卖肉体补贴家用,还让其相信自己有必要与年轻妇女私通,以保持身心健康。在他的洗脑之下,陈梅珠甚至会主动联系客户,以供丈夫享用。
不仅如此,林宝龙还诓骗陈梅珠,与年轻男人云雨能永葆青春,陈梅珠对此完全相信,不但和一名马来族少年有染,甚至和自己的亲弟弟乱伦。祸害姐弟俩还不够,林宝龙早就悄悄奸污陈梅珠的妹妹,同时告诉了她那些“永葆青春”的说辞。即便自己受虐,陈梅珠还是选择继续跟林宝龙一起生活,因为两人的收入可以让她穿华丽的衣服、享用美容用品及瘦身用品。
何家凤在认识林宝龙之前同样过着不幸的生活。她8岁丧父,一直跟着祖父生活,直至15岁才回到母亲身边,之后因觉得母亲偏心,何家凤便常常在家中发脾气。1979年,其母带何家凤的姐姐给林宝龙治疗,被林宝龙的“针与蛋”的招数所瞒骗,相信林宝龙拥有神力,认为只有他能治好何家凤的脾气。何家凤亲眼目睹同一伎俩后,成了林宝龙的忠实信徒。
虽然彼时何家凤已为人妇,林宝龙还是想将其娶过门当“圣妻”,为了达成他的目标,他不断用谎言欺骗她,使她跟家人疏远,甚至声称何的丈夫居心不良,会强迫妻子卖淫。作为忠实信徒的何完全相信他的说法,于是献身成为“圣妻”,在见过林宝龙三个月后就同丈夫离婚,住进了林家。
谁曾想,何家凤的老公是个痴情的人,他相信妻子一定是受人蒙骗,于是主动来到林家劝说其回心转意。他不来还好,一来就掉进了林宝龙的圈套。林先通过何劝服这个男人接受自己的治疗,1980年1月7日清晨,林宝龙对两人实施电击治疗,趁着何家凤被电晕,林加大电量电死了何的丈夫。等到何家凤醒来时,林宝龙交给了他一套说辞:何家凤的丈夫在两人的寝室尝试在黑暗中打开正在漏电的风扇,结果被电死。没想到这套说辞竟然真的让警方相信了。
有了这两个女人做助手,林宝龙的生意越发红火,直到被拘捕之日已经娶了40个“圣妻”。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其中一个遭到性侵的顾客想借机向林要一笔钱,林不愿支付,于是该顾客选择报警。警方以强奸罪将林、陈两人拘留,林宝龙花了不菲的保释金才将自己和妻子保释出狱。
对于被捕一事,林宝龙感到异常愤怒,于是决定做法干扰警方。他坚信如果将孩子的性命献给时母(即印度教的迦梨女神),就能转移警方的注意力,于是故弄玄虚,假装自己被时母附身并告诉陈、何二人:“杀两个孩子献给我,你们才能活!”陈梅珠与何家凤对此深信不疑。
1981年1月24日,何家凤在附近的一个教堂发现黄秀叶,于是诱使她到三人的住处。三人不停地给女童喂食含有氟西泮的食物和饮料。趁女童因药物发作睡着,林宝龙以性爱之神要求与女性被害者进行性交为由,性侵了黄秀叶。
将近午夜时分,三人用枕头让女童窒息,之后抽出她的血液,一边饮用一边将血抹在时母的神像上。为了确保女童已经死透,他们先把女童的头按入一桶水里,再对她电击。之后,他们把女童的尸体装入一个袋子内,然后在第11号组屋的电梯旁边弃尸。
1981年2月6日,被何家凤诱拐来的加扎利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令林宝龙没想到的是,男童的身体对镇静剂有抵抗力,久久才倒下入睡。为了以防万一,林宝龙决定把男童绑起来,没想到仪式开始后加扎利突然苏醒,开始拼命挣扎。三人一边按住男童,一边进行抽血、饮血的步骤,最后将其溺毙。在这个工程中,加扎利不断呕吐,大小便失禁,死后更是鼻血直流。之后陈梅珠留下清理现场,林、何两人出去弃尸,没想到在这途中遇到了回家的陈先生,这才漏了陷儿。
林宝龙、陈梅珠与何家凤被捕的两天后,警方以两项谋杀罪将之控上法庭。辩方主要的辩护是精神问题,屡次强调三名凶手不正常的精神状态和狂想症。控方提出了诸多证据证明三人在杀害两名孩童时头脑冷静、诡计多端。控方检察官说人不可能产生同一幻想,更以林宝龙挑选无力反抗的小孩这事实来指责凶手残忍邪恶。
控辩双方在三名被告的精神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交锋,林宝龙在法庭上也将杀人的责任全都揽到了自己身上,但死后都不承认强奸。1983年5月25日,此案进行了宣判。主副法官都不相信被告案发当时精神失常,两人认为林宝龙“可恶、邪恶”地执行他的阴谋。陈梅珠则是个“狡猾、恶毒的人”、“愿意协助(林宝龙)犯下令人憎恨、邪恶的罪行”。何家凤虽然有精神分裂症病史,但案发时,她正处于缓解状态,所以必须为所作所为承担全部责任。综上,三名被告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绞刑。
林宝龙被带出法庭时,笑着叫道:“谢谢法官大人!”1988年11月25日,三人吃了最后一顿饭,接着就上了绞刑台,林宝龙微笑着度过了人生的最后一段路,三人于当日进行了火葬。
本案的审理使得新加坡人心里视林宝龙为邪恶转世。有些新加坡人甚至无法相信竟然会有人愿意为这样一个人辩护,辩方律师因此收到了不少死亡威胁。控方检察官则扶摇直上,一直做到了商业事务局局长。讽刺的是,七年后,他以贪污罪名入狱。
这起骇人听闻的杀童案在90年代末被新加坡报纸读者投选为史上最恐怖罪案,此后更是被拍成了《灵媒》、《神与狗》两部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