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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午夜尖叫 少年囚禁案(第1页)

虽然人类自诩为地球上唯一的高智商生物,可与其他物种相比,人类的灵魂和肉体其实都更加的脆弱。因此,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驯服人类也许比驯服野生动物还要简单。

如果你觉得这个观点听起来很不可思议,那我举一个现实中发生过的经典的案例。

1973年,瑞典斯德哥尔摩的某家银行里,突然闯进了两个全副武装的绑匪,他们持枪将几名银行职员挟持为人质。在警方赶到之后,劫匪提出了条件,一是释放在押的同伙,二是保证他们安全出境。否则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会把人质一个接一个的处死。

经过六天的对峙,警方下令使用催泪瓦斯将人质和劫匪驱赶出来,然后,隐藏在暗处的狙击手,也作好了危急情况下击毙劫匪的准备。然而,在刚出银行大门的那一刻,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几名人质反而将两个劫匪掩护起来,保护着他们不受到警方的伤害。

同时在劫匪被捕之后,这些人质也拒绝提供不利于劫匪的证词。更为离奇的是,其中一名女人质,还声称爱上了其中一名劫匪,等他获释后就要嫁给他。

在心理学和医学领域,这种奇怪的心理现象称作: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个病症又被称为人质情结,概括起来就是指,在一起事件中,被害者对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这也是一种比较难治愈的创伤后的应激障碍,需要系统而长期的心理辅导。

在今天的故事里,被绑架的孩子也不幸的被这种病态心理纠缠,而开头说到,用于命名斯得哥尔摩综合症的典型案例,就发生在男孩被绑架的一年后。

故事要从一个失踪的7岁男孩说起……

男孩的名字叫斯蒂文,失踪前,正跟着父母在美国加州生活,他们家可是个热闹的大家族,包括斯蒂文在内,家里一共有五个孩子。

男孩失踪的日期是1972年12月4日,当天放学回家的途中,有个男人搭讪了年幼的斯蒂文。

男人自称名叫埃尔文,在当地国家公园的旅馆里工作,因为长相憨厚,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他是个值得信赖的老好人。

男人向斯蒂文介绍自己,他说自己现在正为一间教堂做募捐,想请他回家问一下自己的妈妈,是否愿意捐赠一些物品给教堂?

7岁的孩子涉世未深,也被男人憨厚的长相蒙蔽,觉得他不像坏人,于是斯蒂文天真地答应,说回家帮他问一问。

男人表现得很高兴,他说不如自己跟着一起回斯蒂文家,然后在门口等待答复。斯蒂文也同意了。走出后没多远,一辆白色的别克车就从背后驶来,不偏不倚的正停在了他们旁边。

男人看到车子,立刻拉住了斯蒂文。他说,这辆车的司机是他的熟人,如果回家的路途太长,可以请司机载他们一程,早点到家。斯蒂文没做多想,直接乖顺地就爬上了车后座,但男人并未跟着一起上车,而是将车门一关,远远的看着车辆再次发动油门,疾驰而去。

在那之后,7岁的斯蒂文就成了失踪人口,警方用尽办法也找不到人。最终警方根据监控确认带走男孩的是白色别克车的司机,因此他才是主谋,而自称埃尔文的男人,可能只是他的帮手。

那么7岁的男孩被拐走,究竟去了哪里呢?

根据案件后来的调查结果显示,7岁大的斯蒂文被拐走后,别克车的司机将他载到了卡西斯山谷的一座木屋外,把人囚禁在那里。司机的名字叫做肯尼斯。

在被绑架的第一晚,斯蒂文就遭到了强暴,他事后闹着要回家,但肯尼斯用恐吓的态度对他说:“你爸妈养不起那么多孩子,他们把你的监护权丢给我了。”

正常人一般都知道这是绑匪的谎话,但才7岁的小孩子哪里懂得分辨真伪,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斯蒂文就真以为,他成了肯尼斯的孩子。

为了持续给这个孩子洗脑,肯尼斯对他的称呼上也动了手脚,将斯蒂文的名字换成了丹尼斯,并且长期告诉斯蒂文,自己是他的继父。

实际上,斯蒂文起初被囚禁的地点离他外公家只有几百米远,不过当时他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对于歹徒的要求,他只能尽力配合。

在被囚禁的过程中,肯尼斯不只自己侵犯斯蒂文,有时还会把自己在外面结交的女朋友带回来,一起玩弄斯蒂文。

后来案情曝光了,那名女朋友却说自己不知道这个小男孩是被拐带的,因此她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再后来,因为工作的变动,肯尼斯离开了原来的岗位,转到了加州的另一个地方工作,虽然要走,但他也没有打算放过小斯蒂文,他把这个孩子一起带到了加州。为了不让人怀疑斯蒂文的身份,肯尼斯便伪造了出生证明,还以继父的身份送斯蒂文去学校读书。

也许会有很多人奇怪,在校期间,斯蒂文是自由的,他有许多机会逃跑,甚至可以向学校说明身份,可他并没有那么做。这是为什么呢?

也许在这么多年的混淆记忆中,斯蒂文为了回避伤痛,已经在潜意识里将拐带他的歹徒认作了继父,这也就意味着,他可能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又或者也许一切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复杂,当时,肯尼斯为了庆祝他入学,送给了斯蒂文一条狗,可能他只是单纯地舍不得丢下那只小狗而已。

不管究竟原因是什么,斯蒂文在加州按时上学放学,途中他也没有任何的逃跑行为,即便他和继父的关系再怎么不正常,他也没有向任何人吐露过。

这样的日子过了七年,慢慢的,肯尼斯看见长大了的斯蒂文,就开始觉得厌倦。当初绑架这个孩子的时候,是因为他只有7岁,符合自己的一些特殊癖好。但自己竟然忘了,孩子还会慢慢长大。于是肯尼斯决定再绑架一个小男孩回来供自己玩弄,至于斯蒂文,再过一段时间就把他“处理掉”吧。。。。

1980年2月14日,肯尼斯在加州再次盯上了一名五岁的小男孩,他故技重施,再次将孩子抓上了车。

这名新来的小男孩叫蒂米,从被抓上车到带回家,整个过程中他都哭个不停,闹得肯尼斯也烦躁了起来,他把孩子丢给斯蒂文照顾,直到小男孩习惯这里,不哭不闹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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