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油烧开,再将沥干水的土豆块放进炒锅过油。
过油是许多饭店做菜的秘诀,不但可以锁住食材的水分,使菜肴口味滑嫩软润,
还可以保持和增加原料的鲜艳色泽,去除原料异味。
土豆入锅,简单炸至表面微皱,颜色金黄即可,捞出待用。
剩下的油不浪费,直接往里面放几块冰糖。
洁白晶莹的冰糖,小火炒融之后,冒出明亮的橘黄色气泡。
等气泡变小,颜色转为枣红色,即可将焯水好的鸡肉倒进去,简单翻炒。
仅仅通过这么简单的一个步骤,就让鸡肉呈现出一种异常夺目的明黄色。
没加任何科技与狠活,鸡肉就仿佛开了美颜滤镜一样,看得人食指大动。
而后萧岚将提前调好的料汁倒进去一起翻炒,随着“呲啦”一声,好似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
只不过,这次从魔盒里跑出来的东西不是疾病与灾厄,而是一只让人发狂、撩人心神、勾人魂魄、磨人意志的小妖精。
它让普通的黄豆酱、蚝油、酱油的组合,散发出变幻莫测、层次丰富的香味。
很难想象,这锅里的肉和调料到底发生了多么奇妙的化学反应,竟让它们都有了脱胎换骨的提升。
经常做饭的人都知道,再多的花里胡哨,都抵不过恰逢其时。
只要熟悉食物特性,对它做最合适的处理,那么就算只放盐,都能让一道菜美味无比。
这就是所谓的大道至简。
浓郁的肉香,让一个前脚已经迈入“绿景华庭”小区大门的男人,硬生生倒退了十几步,一直倒到萧岚的摊位前。
男人叫邓阳,刚送闺女上小学回来。
他老婆每天去上班,他日常就呆在家里炒炒股,送送闺女上下学。
能住高档小区的,收入条件都不会太差。
中午的时候,会有保洁阿姨来他家打扫卫生和做饭,他不用操心家务。
早餐因为时间太赶,他们只能自己动手做,凑合吃吃。
喝一杯牛奶,热两片吐司,煎几个鸡蛋,吃几根肉肠。
早餐就解决了。
以前都是这么吃的,也不觉得饿。
可就在闻见那股浓郁的鸡肉味的一瞬间,邓阳明显听见自己肚子发出一声悠长宛转的鸣叫。
仿佛是他的胃临时短暂接管了脑子的工作,竟然操控着他的四肢,让他不受控制地走到一个街头摊位前。
天知道,他以前从来都不看路边摊一眼。
很多知名连锁的门店都金玉其外败絮其内,卫生得不到保障,何况是这些路边摊。
那不得“落尘与细菌齐飞,洗碗水共抹布一色”。
即使小区门口的路边摊装修得再好,路边摊就是路边摊,他不愿意买这些不健康不卫生的东西。
然而,闻着这股浓郁的鸡肉香味,邓阳竟然两眼发痴,双腿怎么都挪不动步子。
掌管香味的小妖精似乎让他的体内发生了返祖现象,
他不再是人,而是一头倔驴,甭管理智怎么抽打,他都不肯听话。
他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萧岚炒菜,看到萧岚舀了一勺黄酒,画着圈从锅边淋入。
酒精瞬间挥发,进一步逼出肉香,裹挟着一大股香气直冲脑门。
望着锅里那明艳艳、金灿灿的鸡肉,邓阳脑子里莫名涌现出一句诗: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他的双眼,和他的整个脑子,都已经被这黄澄澄的鸡肉占据。
“哒”的一声,萧岚拧动燃气灶旋钮,直接关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