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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2页)

张仲平捧着花进了休息室。他先把花搁在曾真脑袋旁边,但地方太窄了。她一翻身,就会把它们给压坏。又拿开放到她的脚边,觉得也不妥,就把它放在了茶几上。

那一捧花用玻璃纸包着,但还是太大了,几乎把茶几占满。这样的话,他就没有地方坐了,而他是准备坐在茶几上的。他想一想,又把花挪到了电视机上面。

张仲平坐在茶几上看着仍在沙发上睡觉的曾真。她的披肩长发染成咖啡色,垂下来,将她的半边脸颊若隐若现地遮住。她一定是梦见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嘴唇一抿一抿的,似有一种隐隐的笑意。张仲平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真的差点把她当成夏雨。都是鹅蛋形的脸蛋儿,都是圆圆的、翘翘的下巴。不肥不瘦、高高挑挑的身材。特别是举手投足的那种味道,活泼开朗、阳光灿烂,又有一点儿妖媚。

夏雨,他们分开已经多久了?曾经有过的缠绵徘恻,已经被浩瀚无际的太平洋隔断了。是的,夏雨远在美国。跟她有关的一切,也好像早已随风而逝,像一面蒙上了厚厚灰尘的镜子。

曾真的出现纯属偶然。如果小雨不惹那个小小的麻烦,如果小雨他们校长不逼着家长想办法把那个已经录制好的节目撤下来,如果张仲平那天要找的那一连串的人,中间有一个没找到。或者,曾真那天没有碰到小雨她们几个同学,不知道那条根本就不算新闻的线索,那么,他们也就不会认识,还在各自的圈子里不搭界地忙忙碌碌。

现在呢?她已经躺在他的沙发上了,拥着留有他身体味道的毛巾毯屈膝而眠,像一座小小的不设防的江南小镇。杏花春雨,一帘幽梦。一个优雅卧睡的女人,就像被主人娴静地搁置在沙发或床头的一本书。

用书比喻女人已经是很俗套了。而且往往仅仅停留在打开、合上这两种简单状态的比拟上。其实,书是多么复杂的事物呀。你可以从书的类别、品种,联想到女人的林林总总、纷繁复杂。

书店里各种书浩如烟海,可是,你要想找一本什么样的书,也还是相对简单的。书店会先把它归类,比如,社科书在一楼,自科书在二楼,文学类在一楼A区,经济类在一楼B区等等。你要分辨一个女人的种类,就没有这种指南了。

女人本身就是一个谜,你不在乎她,她就是一个异性动物,你要在乎她,她就能让你陷入迷宫。曾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天色慢慢地暗了下来。张仲平的公司高居二十一楼。街道上的车声听起来比较微弱,有点飘。外面的霓虹灯亮了,它们的反光偶尔会在曾真的身体上掠过。张仲平不知道是应该把她叫醒,还是应该等她自己醒来。这会有点不同。相同的是,不管她以怎样的方式醒来,都会第一眼就看到他,因为他在她醒来之前,会一直坐在那里看她。

今天是个好日子。几个小时以前健哥透露给他的信息让他心情愉快,尽管紧接着唐雯给他打来了电话。但这算不了什么。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整天捧着那几本书,也是很枯燥的,偶尔给老公打打电话,不过是一种调剂。

不管怎么样,在唐雯眼里他还是称职的,他赚的钱基本上都拿回家了。至于他的那些花花事,她是一点也不知道的。因为他对她瞒得滴水不漏。对于唐雯来说,不知道的事就是不存在的事。

他工作很忙,把一家公司打理得风生水起,容易吗?整天忙于应酬、围着别人转,不停地揣摩别人,不停地赔笑脸拍别人的马屁,容易吗?那是要以牺牲家庭生活的部分内容为代价的,也是没有办法的。在社会上混的人,不都是这样吗?但周末他基本上是待在家里的,陪老婆和孩子。

他们夫妻之间每周有两次以上的性生活,质量很稳定,中等偏上。对于曾真来说,今天是不是也是个好日子呢?今天是她的生日。她多大了?二十二岁?二十五岁?对了,她属羊,今年应该是二十四岁。

本命年,大生日了。他是跟她第二次见面时知道她属羊的。在时代阳光拍卖公司的拍卖会上,他们两个提前溜号,他请她去吃冰激凌,开的就是她的车。厉害呀,年纪轻轻的就是有车一族。

她的车上挂满了公仔,全是羊,各种各样的,像在驾驶室里开了一个饰品店。当时他跟她玩笑,说你得小心一点。你属羊我属虎,羊入虎口,你还有救吗?迟早要把你吃掉。

张仲平望着睡眠中的曾真,已经拿定了主意,要把两个人的好日子变成一个特殊的日子。他跟她见面三次了,已经很久了。何况他还给她写过那么多的诗。除了夏雨,他的那些女朋友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会写诗的。

她们是他的同谋,那种虚情假意的抵抗,不过是监守自盗的一种掩饰。多亏了她们才使他的走私活动能够顺利得手,哪里还需要他发思古之幽情?

再说了,现在谁要是以诗人自居,没准别人会把你当成怪物,现在流行荤话痞话,追女孩子讲究的是三分钟搞定、一夜情和天亮以后说分手。而当年夏雨是欣赏你的才气的。

夏雨。怎么老是夏雨?难道就不能彻彻底底地忘了这个女人吗?书上说,你最在意的人才会构成对你的伤害。可是,都已经二十年了,你的心不是早已经不知道疼了吗?二十年。从给夏雨写诗到给曾真写诗,这就是中间相隔的距离。不错,二十年前他们相爱了然后分手了。

可那算什么相爱?对,他亲吻过她鲜嫩的嘴唇,抚摸过她小小的圆润得像新鲜的水蜜桃一样的乳房,他还给她写过不下于三百首既狂热奔放又轻吟浅唱的爱情诗。

她说他坏。但他还就是没有真正坏过一次。他非常高尚、非常负责任地没有把她变成女人。他是有机会的,特别是在夏雨大学毕业分配在一所中学教书之后,和她同住的另外一个女教师几乎整夜不归家。

他们两个和衣躺在床上,隔着薄薄厚厚的化纤制品、纯棉制品相互拥抱。那个时候电视机还不多,隔壁邻居家里电视机的声音开得很大。

山口百惠的《血疑》,还有就是《聪明的一休》。“一休哥。”“来啦。”日本动画片,充满了后来十分流行的脑筋急转弯式的智慧,大人小孩都爱看。他们海阔天空地说了多少废话呀。

有时候也会突然停下来,听着电视。更多的时候夏雨会突然说,你爱我吗?他说,爱。夏雨说,你真的爱我吗?他说,爱死你了。夏雨说,我不信。他于是想了好多好多的办法,证明给她看。有一首诗就是他用手指头上的血写的,他拿着一把小刀,将手指头划破了,把汩汩的血当做墨汁使用。

他拿诗给她看,他说,你信了吧?夏雨说,我信了我信了,你这傻瓜你这傻瓜呀。她疯狂地抱着他的头,第一次主动地把舌头伸到他的口腔里,企图在里面翻江倒海,她的泪水把那张美丽圣洁的脸打湿了,又把那些眼泪涂在他的脸上、脖子上。那个时候,他是多么畅快,多么幸福。

他的爱得到证实。她信了。他也以为她信了。可是,他们的爱情遭遇了面包。事情发生得没有一点征兆,毕业留校的张仲平去外省参加一个短训班,回来的那一天,正是夏雨跟一个从美国来的资本家的公子喜结连理的日子。

可以想象,张仲平是怎样的悲愤欲绝。

他对夏雨的爱在一秒钟之内土崩瓦解了,一下子变成了恨。他从此懂得了两个道理:你必须有钱,有钱你就是赢家;你不能认真,认真你除了是输家,还是傻瓜。

“水。”

声音是从曾真的嘴里发出来的,她翻了一下身,然后舔了舔嘴唇。

她的眼睫毛真长真亮呀,在她的眼眶下,投下了像月亮中的阴影似的半弧形的一抹,还会颤动,像一丝丝云彩的掠过。然后,曾真的眼睛就睁开了。她看着他,他觉得她的眼睛慢慢睁开以后,突然睁大了。

她的像新春的柳叶儿一样秀美的眉毛,微微地皱起来了。她看着他,有点嗔有点羞的样子。

曾几何时,夏雨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看他的。张仲平早就不是傻瓜了。

他让她看着,然后,头朝身后的电视机轻轻地摆了摆,引导她去看上面的花。

张仲平说,祝你生日快乐。

曾真的视线越过他的肩头,看到了那些花。鲜艳的花,芬芳扑鼻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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