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盘子里,黄绿搭配,泛着一股海鲜特有的味道,同时,还有浓浓的刺激性的蔬菜的味道。
曾小春只感觉自己的哈喇子都快留下来了:“牛逼!
我的最爱,韭菜炒贻贝!”
许锋笑道:“我还放了不少香葱,这也是你的最爱吧!”
“卧槽!
我今天一定要一醉方休了!
小锋锋,老子爱你!”
曾小春欢呼雀跃,像个孩子。
老实说,一年看不到许锋,想念他这个人是有的,但更多的,是想念这厮烧的菜,因为太好吃了!
这道菜,叫韭菜炒淡菜,但是许锋加了改良,里面放入了香气浓郁的香葱,用姜片炝锅,最简单的调味,爆炒出锅,而且炒了一大盘子,于是就变成了最好吃的下酒菜。
不过,不光是它,还有其他好吃的!
大米,来自金国,年年朝贡的响水大米,这个年代,没有污染这么一说,大米都是颗粒饱满,这种大米包裹上蓝鳍金枪鱼肥厚的肚皮肉,捏成寿司,那是再好也不过的一道菜了,还可以当做主食来吃。
此外,许锋用更为肥嫩的马苏金枪鱼的鱼肚皮肉连着鱼皮,切成了一厘米的大厚片,包裹上了面粉,煎至两面金黄,放入了日式照烧酱,烧出来了照烧金枪鱼。
日式照烧酱的味道很独特,是用日本清酒。
味淋、淡口酱油和糖调配出来的,味道十分特殊,有米的甘甜、酒的香味和糖的甜味,同时用清淡的酱油味道搭配,烧出来之后,有一种很奥妙的感觉!
这几道菜,一上来,许锋也开了浓醇的老白干,一人倒了一杯,开始吃了起来:“内个,淡菜是给男人们吃的,女人就不用吃了!”
这是许锋的故意调侃,怎料,几个女孩子谁都不买账,一人夹了一大筷子。
这一次,伊云容和宋五嫂也随行了。
两个人都不会骑马,所以许锋没有带着她们去大草原,但她们都居住江南多年,水性很好,所以坐船没问题,许锋就把她们一起带来了。
不得不说,这道韭菜烧淡菜的确很好吃,贻贝的肉特别厚实,吃起来有一种大快朵颐的感觉,这种感觉和平常吃海蛏子还不一样,因为海蛏子毕竟小了点,用江楠的话说,吃起来好像是嗑瓜子,不带劲啊!
而且,大条的韭菜和香葱炒熟了之后仍旧带着弹性,和淡菜一起咀嚼,海鲜独特的甜和厚重,加上两种刺激性蔬菜传达出的那种味道,那口感已经进入了无敌状态!
曾小春一时兴起,二两一个的小杯,一口闷了!
要知道,这可是老白干,劲很大的:“呃!
爽!
爽死了!”
许锋望着曾小春,微微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哥,一年了,对不住了。”
曾小春讪讪一笑:“嗨,别说这些煽情的,我挺好的,这里好吃好喝,过的是大爷一样的生活,我想制药,可以用遍天下的材料,我想泡妞,可以爱遍天下御姐,小日子乐无边,说真的,我还真有点不想走了。”
其实,曾小春说的不错,但是,毕竟是生活在现代都市的男人,真的告别了都市,还离开了这么久,他的心情又怎么会好?
但是曾小春很清楚,许锋是为了他好。
在茫茫大都市,曾小春再怎么牛逼,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能力无法达到手眼通天,他在大都市里想要提升自己,难上加难,特别是这种以制毒和用毒来取胜的男人,他需要的是一个相对安静,且身处高位的场所,这样的话,他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各种药材作为自己培养毒药的温床,而且不受打扰。
而这种便利条件,是许锋提供给他的。
更何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