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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读书小说>童话把我心融化 > 第11章 暗夜森林里的小魔鬼(第3页)

第11章 暗夜森林里的小魔鬼(第3页)

因为里面装着两块黄澄澄的金子。

这是趁靡非斯特熟睡时从他的光石头堆上摸来的,没有被发现使金感到非常侥幸。如今走在路上,他甚至对自己成功的偷窃举动得意的有些飘飘然了。

金其实并不明白,如果向靡非斯特开口要求,靡非斯特会非常乐意把整堆的光石头送给他。

三个月之后,金回到暗夜森林看望靡非斯特。

靡非斯特当然非常高兴,因为朋友没有忘记自己。

两个人在一起高高兴兴的呆了三天。

然而在第三天的早上,金突然不声不响的离开。

金的不辞而别使靡非斯特顿时又陷入了深深的失落和怅惘。忧伤甚至使他没有注意到光石头堆矮了小半截——其实就算注意到,靡非斯特也不会把这种事情放在心上,因为他随时都可以找得到这种光石头,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金做了太阳国国王的女婿。

太阳国历来崇尚勇敢,所以老国王为女儿选夫时立下条件:谁能在王国边境的暗夜森林里平安度过三天,谁就可以迎娶公主——公主的丈夫一定要是个真正的勇士。

太阳国本来盛产勇士,可在暗夜森林里居住的是魔鬼呢!

只有一个人心里有数,那就是金。

金不仅平安的在暗夜森林里度过了三天,还亲手在魔鬼的巢穴里历尽“千难万险”夺取了一袋宝藏黄金!

当他理直气壮慷慨激昂的向国王大臣民众们描述他与魔鬼惊险刺激的搏斗,并把身上的伤口向所有人展示时,所有人都被惊呆了。那一袋货真价实的金子也成了佐证——金是真正的勇士,他最有资格迎娶公主!

不仅如此,金还顺理成章成为了全体太阳国国民的偶像,理所当然的接受了万民的景仰!

可是,有谁真正知道真相呢——

金脸上、胳膊和腿上的口子并非得自什麽魔鬼的尖牙和毒爪,而是在欺骗偷窃了朋友,仓皇逃离时误入荆棘丛所留下的纪念;他那条骨折的左腿也不是被什麽魔鬼的权杖打断,而是因为背上沉重的金子使身体失去了平衡,摔了个狗啃泥所致……

金再次来“看望”靡非斯特是在三个月之后。

他这次耐心的想把善良的魔鬼诳出暗夜森林。

“森林外面世界的美妙简直令你无法想象。”金舒展开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说的唾沫横飞天花乱坠——千奇百怪的景观和民俗,人世的喧嚣与兴奋……

年轻魔鬼的心被说的动摇了。

“我是不能见光的。”嘴里这样说,可金已经窥透了他的心。

“没关系,用七层黑棉布做的长袍从头裹到脚,大白天在太阳底下也没关系!”谎话总是越说越麻利。

靡非斯特终于被说动了,他非常感激朋友邀请他到外面旅行,成全他儿时的愿望。作为回报,他把自己搜集的所有会发光的黄石头都送给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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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假意推辞了几句,也就满心欢喜的收下。

金这次是有备而来,带了两头健骡和好几条结实的大麻袋。

出发前,金假装歉疚的告知靡非斯特,他的七层黑棉布长袍只能到城市再订做。如今外面是白天,没办法,只好委屈一下……靡非斯特满怀感激的钻进了金的麻袋。

金将装着魔鬼跟黄金的口袋在骡背上绑好,便向着太阳国的国都进发。

老国王病重快要死了,他有心将王位传给女婿又害怕别人不服,便公告天下:

谁能将暗夜森林里的魔鬼降服带到国都,谁就有资格当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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