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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第4页)

谢浔之居然没说不用,首肯了,“以后也别请。”

转身去了甜品台,重新换一杯度数更低的鸡尾酒。

易思龄正在纠结鸡尾酒的口味,荔枝玫瑰还是葡萄西柚,视线中忽然多出一双指节分明的手,慢条斯理握住一杯紫色的酒。

葡萄西柚味。这款酒有很好听的名字,叫迷雾情人。

易思龄眨了眨眼睛,这只手太过漂亮了,修长的手指宛如玉质竹节,骨感重,经络分明。

劲瘦的腕上戴一枚贵重的手表,雪白的衬衫袖口没有一丝皱褶。

手好好看,腕表也好好看!

易思龄决定,她要跟自己买一块。

顺着视线,她眼睫抬望,看向这只手的主人。

陌生的男人,但也不算陌生,他们其实有过一面之缘。

两周前,在港岛,那个替她弯腰捡起口红的陌生男人。她记得很清楚,为这英俊的眉眼,令人过目难忘的气度,也为他那日令她不爽的高冷。

可她脾气来的快去得更快,那日的不爽早就抛在脑后了。

“是你?”易思龄惊讶,也惊喜,这是她满场能找到的唯一一个尚能搭腔的人啦!

谢浔之提握香槟杯口,“你好。”

“你记得我吗?在港岛,你替我捡过口红。”易思龄的笑容很自信,对他记得自己简直是不用怀疑。

没有男人在见过她后还不记得她。除非那是gay。

谢浔之看上去并没有很快想起,思索了片刻,才有了印象似的,“记起来了。”

易思龄皱了皱眉,对他思考了片刻才想起颇有微词,这男人怎么回事。

但还是笑盈盈拿起一杯同样的鸡尾酒,和他碰杯,“好巧,这都能遇到。”

在玻璃杯碰撞的清脆声中,谢浔之淡声说:“是巧。”

“你是京城人?”易思龄听出他说话的声调,沉沉冷冷的音色很迷人,普通话比她可标准多了。

谢浔之漫不经心“嗯”了声,抿了一口香槟。

易思龄笑容更盛,凑近一步,仰头看着他。

两人的身高差带来失衡,男人于温雅中藏着上位者的压迫气势,因静水流深,所以易思龄没能察觉。

“那我想跟你打听一个人。”她眨了眨浓密而卷翘的睫毛,根根分明,红唇如醉酒的海棠花。

“你说。”

易思龄拜托人帮忙,语气当然要温柔:“你认识谢浔之吗?”

谢浔之眉心动了下,觉得她声音过于嗲,默了几秒才说:“嗯。”

嗯的话,这就是认识?

易思龄心头一喜,得来全不费工夫,“那你能不能帮我指一下他是谁?”她拨了下头发,“我找他有事呢。”

她满怀期待地看向眼前男人,缓慢地察觉到他多出几分耐人寻味,很像一头瞄准了猎物,却不急于行动的狮子。

谢浔之抓握着酒杯,紫色液体晃动,“什么事?”

易思龄顿了下,不懂这男人问这么多做什么,她又不找他,但还是不愿放过机会,她语气郑重:“当然是大事。”

谢浔之微微抬了下眉,幽邃又意沉的目光蔓过来,语气仍旧轻描淡写:“找我有什么大事?这位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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