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侄女出任务居然有搞砸的趋势,许剑锋这个当叔叔的多少得为侄女兜底,毕竟一线的工作的经验还是欠缺啊。
许剑锋让李自强回家了,自己驱车前往。
其实许剑锋自己也并不比薛晓舞经验多多少,夜场这种地方他也没怎么来过。
到了地方找到了薛晓舞之后,两个人一块傻眼。
闹哄哄的一片音乐吵得脑仁儿都在疼,那个鼓点每一下就像敲在心脏上一样。
无数的男男女女跟随着吵闹的音乐的节奏在舞池里,走道上任何地方扭动着身躯挥汗如雨。
光线实在是太暗了,啥也看不见。
“这确实不能怪你。”
“我就说吧,这地方找个人比登天还难,老实说,我心脏有点受不了。”
“要不你就先撤吧,交给我好了,这个地方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你们女孩子少来这种地方。”
“那怎么行?我可是警……”
“就算你是你也得跟同事一起来,万一遇上坏人怎么办?”
“我在警……学校,擒拿格斗射击全部都是名列前茅!”
夜场里面实在是太吵了,许剑锋和薛晓舞说话几乎都得嘴贴着耳朵才能听得见。
这个时候许剑锋也明白这种地方为什么音乐这么响了,就算是陌生男女说一句话都会突破安全距离。
人与人之间至少有一米到一米五,属于安全的距离,一旦突破了就会给人一种冒犯的感觉。
但是在夜场却不会因为不靠这么近,人家说什么你压根也听不见,这就让很多女生放松了警惕。
就在许剑锋和薛晓舞扯闲篇的时候,丁若兰已经在夜场里疯狂地扭动了起来。
今天人格外的多,丁若兰本来约了自己闺蜜的,但是闺蜜爽约,她也只能一个人到这里来发泄一下。
本来就是打算跳个舞,出一身汗,放纵一下,有几个搭讪的丁若兰也没理他们。
那些人也都识趣地离开了,但是丁若兰却不知道在黑暗当中有一双贼眉鼠眼的主人,已经盯了她很久了。
在夜场的灯光下,确实能够掩盖很多女生的缺陷,基本上灯光闪一闪的,你也看不清楚对方是不是美女,只能是凭感觉大差不差。
而且真正混夜场的很多女孩都是大浓妆,可能卸了妆之后完全判若两人,但在夜场里面混得时间久了,还是有一定鉴别能力的。
比如,现在正在人群当中,用贪婪的目光盯着丁若兰就差流下口水的虎哥。
吃过玩过的女人,没有一千也有几百了。
自然也拥有了一定的鉴别能力,丁若兰跟其他夜场的女孩不一样,化的不是大浓妆,而且那的身段,该有肉的地方有肉,该细的地方也绝不含糊。
一看就知道是极品。
虎哥在道上,也算得上是字号响当当的人物,一般做夜场做酒吧的老板基本上都需要这么一个人在这里坐镇。
有这么一个人待在酒吧里面,还有谁不开眼的敢到这里来捣乱?
否则那些小偷小摸的又或者其他喜欢惹事的,天天搞事情,早晚把酒吧给弄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