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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写一句谢谢呢?
但他的字丑,贵人怕是不稀罕看,也看不懂。
还是算了……
正如此想着,面前突然递过来一个亮着白光的屏幕,亮度适宜,并不让眼睛难受。
季雨知道这是智能手机,镇上有人用,但他和爷爷没用过。
屏幕上写:
是不是肚子疼?我带你去医院。
他怎么发现的……?
足足愣了三四秒,季雨怔怔抬头,甚至忘了躲开,倒是顺了岑之行的手。
见少年没再抵触,他撕了张湿巾,轻抬着对方下巴替他把血渍和灰尘擦掉。
白净小脸露出来,像拂去一幅历经百难画作上的灰尘,一点点窥得底色与笔触。很干净。
少年杏眼因惊讶微微瞪大,呆愣地看着他,夜风一吹,被湿纸巾擦过的脸颊泛起凉意,季雨眼眶突然有些酸,不自在地抿了抿唇。
季雨终于愿意抬头,岑之行也不打字了,笑着说道:“愣着做什么?带你去医院看看。”
男人的嘴唇很漂亮,说话时上下唇轻轻触碰,薄而艳,又笑着,季雨强迫自己固定视线,读唇语读得更慢,好一会儿才沉默地摇摇头。
县城里才有医院,他们这儿只有蒋家垄断的诊所。
况且这种小伤养一养就能好,他早就习惯了。
不愿意去医院吗?
岑之行微微蹙眉,目光在少年身上巡回一圈。
也罢,不愿意就算了,大晚上跟自己这个陌生人走的确太过冒险。
被注视的感觉很强,季雨不自在地垂头,余光瞥见一截深咖色布料,才猛地想起自己还披着对方的外套。
难道男人是因为外套所以一直看他吗?
季雨慌忙将外套脱下叠好,好不容易聚拢的热气被夜风一吹,散了。
他本想把外套递还回去,递到一半瞥见衣角的泥点子,衣服被他弄脏了,于情于理都不礼貌。
紧张地滚了滚喉结,季雨不上不下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头垂得更低,紧张又局促。
岑之行无奈地笑了,替少年拢了拢有些变形的衣领,指腹抬着,顺势微微挑起他的下巴,让他看向自己,道:
“衣服自己披着,怕什么呢?这么晚自己回家能行吗?”
季雨点头,却忘了自己下巴还在男人手中,动了一半又停住,模样有些滑稽。
巷子外间断闪烁着一颗猩红的光点,欺负他的人大概还没走,岑之行余光一直留意着,但看季雨这幅模样,大抵是没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