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回忆中,那个洒满阳光的下午,可以算是一个里程碑吧。
(要知道,里程碑的碑和墓碑的碑,那可是同一个字啊!)
从那时开始,我走进了一段幸福的生活。
可是这段日子很短暂,只持续了半年多。
这段日子,以偶然的事件开始,又以一个偶然的事件为催化,剧烈演变,最后如海市蜃楼般消逝了。
也许这所谓的“幸福”并不应该属于我,属于我的只有伤痛的回忆。那感觉就好像在伤口上涂一点蜜。
当然了,这是后话。
在那之后,又经过几天的交往,我们的感情急速升温,我们感觉谁也离不开谁了,也许那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陈孝雄提议,要我住到他的家里。他的“家”——准确地说,应该是他住的房子。一个人,算不上一个家。
由于有了大学时和男朋友同居,而且始乱终弃的教训,我并没有马上就接受他的邀请。
我严肃地说:“你既然想要我和你住在一起,那我们就得先登记结婚,然后我们才能住一起。至于婚礼什么的,晚些天再办都可以。”
他笑了,说:“那好吧,其实我也正有这个想法呢。你不是已经答应我的求婚了吗?那我们就登记去好了。”
我们说好了,登完记当天,我就住到他的家(我住进去了才算是家)里去。
一天早晨,陈孝雄开车来接我去登记。
前一天,我已经向公司请了一个小时的假。
我们俩手拉着手走进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办事大厅。
来的人,可以为两种:一种是办结婚的,一种是办离婚的。
我们没也没有刻意选什么所谓的。赶上哪天就算哪天,只要我们相爱,哪天都是良辰吉日。
我们很顺利地办理了结婚登记。
我的户口还是当年上大学时候,迁到学校的集体户口,就那么一张纸。而他因为在K市有自己的房子,户口也落在了K市,我看了,他原来的户口本上只有他一个人。
我们很顺利地办了手续,领取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夫妻。
我们拥抱着,笑着,走出了民政局的大门,手里挥舞着红本本。
他开车送我回公司上班。
事先约好了,当天晚上我就要搬到他家去住。我早晨从出租小屋里出来时,已在背包里装了牙刷,杯子,化妆品,换洗的内衣内裤等生活用品。
晚上下班时,他早已等在公司门外的路边上。
我兴冲冲地跑上了车。
一上车,我们先接了个吻。
他说:“小猪,我们回家吧。”
我说:“好的,发车吧,小熊。”
“小猪”和“小熊”,是我们俩互相称呼用的昵称。大凡情侣之间,都会有个专用的昵称。能这么称呼的,说明感情已经很深了。
他开车进了他住的那个小区。外面有围墙,大门有收缩的栅栏,还有保安在岗亭里值班,外来车辆要经过盘问,没有正当理由不准入内。他的车里有门禁卡,车开到门前,栅栏门自然就打开了。
那个小区里面的楼都很气派,有高层也有多层。他住的是多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