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长歌惊讶,“糖葫芦的味道你也能闻得出?”
“当然啦,只要是吃的,璎珞通通都闻的出!”
孟长歌笑着摇了摇头,正欲走,却听的身边传来奇怪的声音,这声音听上去,倒像是——
“白砂糖!”
孟长歌惊讶地看着徘徊在她脚边的一只全身雪白的狗。
她一眼便认出,这是她前世亲手养大的狗,因为全身雪白,又十分粘人,便取名为白砂糖,她嫁给君陌后三年,白砂糖便生病离开了。
孟长歌慢慢蹲下身,它兴奋的摇着尾巴,一个劲地往她身上扑。就像回到前世,每当白砂糖扑向她的时候,她总会一边躲开一边嫌弃它玩的太脏,但白砂糖还是乐此不疲的扑向她。
“小姐,它好像认得你耶!”
“是吗?”孟长歌鼻子一酸,轻轻抚摸着它的头。“你是认识我吗?白砂糖?”
它一边哼身一边使劲地蹭着孟长歌。
“白雪,快过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白雪愣了一下,摇着尾巴看了看孟长歌,“呜呜”地叫了几声,随后蹦蹦哒哒地跑开了。
街道对面一个白衣身影伫立。白雪跑到他身边,那个身影俯下身,将白雪抱起。
随后,他又向孟长歌处走来。
他颀长的身影与明朗俊逸的容貌在人群中十分显眼。直至走近孟长歌身边,孟长歌愣了一下。
不等孟长歌开口,他便先言了,“没吓着姑娘吧?”
孟长歌摇了摇头,道:“不曾。”
他粲然的眸子一弯,笑道:“那便好,白雪一向贪玩,若是吓到了姑娘,在下在这给姑娘陪个不是。”
“它很可爱,并没有吓到我,可否冒昧问一下公子,这是公子你的狗吗?”
“是,它已经在我身边三年多了,不过,说来也奇怪,白雪平时并不喜欢与生人亲近,就连我有时也不被待见,怎的到与姑娘如此亲近?”
“可能是有缘吧。”孟长歌看着白衣公子怀中的白雪,心下思索。白雪摆明了就是认识她,可她现在是孟长歌,孟长歌从未出过府,根本不可能有机会见到白雪,如此说来,难道,白雪所认识的并不是这具身体,而是灵魂!
孟长歌一个激灵。
“那便是有缘了,也许姑娘是白雪上辈子的主人,有种传言说,狗拥有前世的记忆。”
“公子说笑了。”
“姑娘不信前世今生之说吗?”
孟长歌摇了摇头,信又如何,不信又如何,现在的她到底算什么,她自己都不知道。
“哦?姑娘不信吗,在下倒是很愿意相信呢。”他投来的眼神与孟长歌的眼神碰到了一起,一双漆黑深邃的眸子璨然生动,如同跌落在茫茫银河中的星辰,一片璀璨。
还从没看到过这么好看的眼睛。
孟长歌定了定神,看着黑衣小厮附在那白衣公子耳边低语。
半响,白衣公子开口了,“姑娘,在下还有些事,就先在此别过了,日后有缘再见。”
“好,公子慢走。”
白雪在他怀中低声哼唧,探出头来看孟长歌,却被他用衣袖遮住,只留下一个白衣背影,越走越远。
“小姐,这人长得可真好看啊,不像读书人那样柔,又不像习武之人那样刚,看着特别舒服,有一个词叫什么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