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大早孟长歌便被一阵阵嘈杂的声音吵醒。
(为后文好辨别区分,主角称呼变成孟长歌。)
“璎珞,外面什么声音这么吵?”
璎珞听到屋子里的动静,匆匆跑进屋来,一张冻得通红的小脸上堆满了笑。
“小姐,是三小姐,昨日找了一下午并未找到簪子,今日老爷让人把湖心亭的湖水抽干,再让三小姐慢慢找。”
“奥。”孟长歌托腮思索了一会,“那她可有的找了。”
“可不是嘛,昨日我给小姐送晚饭的时候看到她还在湖里捞簪子呢!”
孟长歌勾唇笑了笑,这孟府三小姐,委实可爱。
“今日天气不错,不如出府去走走。”孟长歌深吸一口气,伸了个懒腰。
“出府?”璎珞惊讶。
“怎么了,难道我不能出府么?”难不成这孟府还有什么变态的女儿家不能出门的规矩么?
“小姐,你可是从来不出府的啊!”
“是吗,我以前从不出府吗,我居然这么无聊?”
“小姐您真的都不记得了吗,您以前宁愿在房间里坐着想事情都不会出府的。”
“不记得了,想不到以前的我居然这么没情趣。”真不知道君陌是怎么看上这孟长歌的,到底是什么吸引到他,让他可以抛弃与他夫妻六载,为他出生入死的结发之妻。是容貌吗?
孟长歌摇了摇头,过往的一切,想起来,好累。
“璎珞,带上钱袋,我们出门。”
穿过繁华的街道和喧闹的人群,才让孟长歌有了她还活着的感觉,她有多久没有没来过上京街头了,她自己也记不得了,只记得,自她嫁给君陌后,便很少再出府了。
“你老看着我干什么,我身上有花吗?”孟长歌瞥了一眼璎珞,自出门来,她便一直盯着自己。
璎珞摇了摇头,她只是觉得自从小姐醒来后,好像就变的不一样了。
“小姐,我发现你最近变化真大,一点儿都不像以前的小姐了。”
“比如呢?”
“比如以前的小姐从来不出门,再比如以前小姐对待三小姐和大小姐总是恭恭敬敬的,但是昨天小姐对待三小姐。。。。。。。”
“正所谓人善被人欺,正是因为之前的我对她们太恭敬了,所以她们才会觉得我好欺负,甚至将我推入河中,若是我再一味忍让,只会让他们更加变本加厉,既然这样,我又何须再忍让。”
璎珞满脸崇拜的看着孟长歌,眼睛都在冒着星星,“小姐,你终于想通啦!小姐说的对,俗话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一味的忍让只会让她们觉得咱们好欺负。以后大小姐和三小姐再欺负小姐,小姐你就别再忍让了,也让她们瞧瞧咱们的厉害,反正不管小姐做什么,璎珞都永远支持小姐!”
孟长歌凝眉,早知她聪明伶俐,却没想到她还如此有胆识。跟着孟长歌还真是屈才了。
孟长歌笑了笑,问到:“那你是喜欢以前的小姐呢,还是喜欢现在的小姐呢?”
璎珞不假思索道:“都喜欢,以前的小姐温婉,现在的小姐虽然不太温柔,但很霸气!”
“你这张小嘴倒是会说话的很啊,让你做我的丫鬟可是屈才啊。”
“怎么会,璎珞能做小姐的丫鬟,是璎珞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说罢,小丫头还自信地拍了拍胸脯。
孟长歌“噗嗤”一笑,这丫头还真是可爱。想不到这么讨人厌的孟长歌身边居然还有一个如此玲珑有趣的丫头。
“小姐,我好像闻到糖葫芦的味道了,我们去前面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