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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来乍到(第1页)

在广袤无垠的大地上,最醒目的灵长类叫做人类。而他们最擅长的一件事就是做梦。而我无疑是其中的领头者。

从手机闹铃中惊醒,头很沉,我轻捶。又做梦了,又梦见他了,都已经麻木了。

阳光透过上周刚买回来的米白色的窗帘进入我的卧室,感觉好极了。我眯着眼睛脱掉身上的长款白衬衫,滚了一夜看起来皱巴巴的,顺手丢进洗衣桶里。打开衣柜,全是白衬衫,没有别的原因,只是他喜欢。这个习惯我保持了七年······

“你在想什么?”说话的是同事阿苏,也是我一个很特别的朋友。

a警校就坐落在a省的惟申市。我在这所大学读了四年,大四实习期,幸运的我就被分到a省的公安厅实习,那时候我们就认识了,并且很谈得来。这么算起来,我们认识有四年了。

“没事啊!你怎么不去工作了?”

他弹了我一个脑瓜嘣:“现在是吃饭时间,喂!我知道新开了一家日料店。”他说着就拉起我走,换做旁人我肯定会燃起男女之羞,唯独在他这里不会。

由警服换为便装,瞬间轻松了许多。

正值初春,阳光正好。落在脸上、手腕上、脚踝处,很舒服。

走在街上,他总能成为很多女孩子关注的焦点,他的回头率,我都有点嫉妒。

赵苏是我们犯罪心理研究室的主任,看似主任级别,年龄只大我两岁。这个家伙简直就是天生的破案奇才。和他在一起工作虽然还不到一年,但单单就我知道的奇葩案例都是经过他的手,而且都是把握破案战机,大大缩短了破案时间。

就因为这样,他被几家媒体采访、连上几期杂志、惟申市报,关键是他那张俊俏到让不同年龄、不同阶层的女人都怦然心动的脸,共同致使他在惟申小有名气。

如果我心中没有我的欧巴,应该会被他成功迷倒。毕竟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

他的花样很多,他把我拉到了一家日式料理店,他知道我喜欢刺身、海鲜、寿司之类的日料,以寿司最为喜爱。

点完餐之后,我用胳膊肘部支在餐桌上,双手交叉拖着下颚。旁边是一扇落地窗,我不自觉的看向窗外。

我的视线里忽然出现一只纤细有力的大手,这是我第一次观察他的手,毕竟那只手在我眼前停留太久,“柏霓,你怎么了?为什么你最近老是心不在焉的?三年你怎么跟变个人一样?”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实习之后,我被中国警察大学录取为研究生,再加上现在已经工作了一年,四年过去了,人总是会变的。他不也变了吗?

“两位,需要饮品吗?”服务生上了我最爱吃东西,问。

“两杯焦糖玛奇朵,谢谢!”他说。

焦糖玛奇朵是我最爱喝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由原来的黑咖啡演变成了这个。

吃饭的时候,我仍然没有一点点的兴致,哪怕是面对我最爱吃的寿司。

“砰······”瓷餐盘被我的心不在焉搞碎了,里面的酱汁溅了我一身······

“啊!”我一脸丢脸的样子,“我去下洗手间!”

直到我再次遇见他,又是以这么尴尬的样子······我后悔,我多想今天不要出来吃饭,出来吃饭不要那么不小心,即使真的出了这样的情况,我包包里不是有湿巾嘛!!!干嘛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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