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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回来了。”
黄淮笙年轻那会儿就是四九城内远近闻名的大院子弟,黄家祖爷爷辈打出来的功勋荫泽后代,子孙们开枝散叶能人辈出,高门大户的黄家在B市可谓是盘根错节声名煊赫。
排行老七的黄淮笙是他们那一脉兄弟姊妹中最会做生意的,打小就很懂得算计,这是黄净之他太爷爷的原话,可真正促使黄淮笙下海经商的原因,还要从蒋婕说起。
蒋婕是三十岁那年嫁给的黄淮笙,二婚,在此之前有个青梅竹马的原配前夫,是边境缉毒干警,牺牲在她生下大儿子顾西恩的那一年。这场变故对蒋婕打击很大,曾一度精神崩溃心如死灰,有严重的自杀倾向,是黄淮笙将她从泥沼中救了出来。
俩人是上大学那会儿认识的,少女时代的蒋婕对黄淮笙来说,是一见佳人误终生。
她是少有的骨相皮相都挑不出一丝错的美人胚子,老天爷追着喂饭吃,又给了她能歌善舞的天赋。
蒋婕考进B市知名艺术院校那年,黄淮笙正读大二,有个搞音乐的发小跟他关系铁瓷,也在那个学校,有阵子总跟他耳边说大一新生里有个学妹长得贼带劲儿,在一水儿的俊男美女中依旧亮眼,是公认的新晋校花。黄家老太爷军人出身,家风严明,二十郎当岁的黄淮笙,还处在对男女之情尚未开窍的混沌时期,不像他那发小,早早就开了荤,女朋友都换好几茬儿了,当时听了那话的黄淮笙只有一个反应,这货又看上校花学妹了。
没成想,最后沦陷的却是他自己。
黄淮笙追蒋婕追了四年,从对方大一到大四,为此拒绝了公派留学的机会,一颗真心感天动地,却始终打动不了蒋婕的心。她一毕业就毅然决然地离开了B市,放弃本该在这里拥有的大好前程,选择回老家嫁作人妇相夫教子,如果老天爷不开那个残忍的玩笑,或许她的选择并无不妥。
前夫牺牲后的半年多,蒋婕始终走不出失去挚爱的痛苦,轻生的念头愈演愈烈,黄淮笙就像救世主一样从天而降,又把她带回了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不会重返的B市。
蒋婕用了漫长的五年光阴才彻底地走出永失所爱的阴影,这期间,黄淮笙也在不停拒绝着父母长辈为他安排的一次又一次的亲事,被骂鬼迷心窍,不成体统,没办法,他只能从家里出来自立门户,凭借自己的本事单打独斗,不再借助家族势力的一分一毫。
黄淮笙的深情像河流,孜孜不倦,不舍昼夜,蒋婕喜欢花,那就给她全世界最美开得最盛的花,喜欢跳舞,就给她毫无后顾之忧可以纵情舞蹈的自由,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强大一点,再强大一点,为她肃清城堡外那些虎视眈眈的目光。
他这辈子的没有原则,都用在了蒋婕一个人身上。
相比之下,对待亲儿子黄净之就苛刻许多,甚至有种报复性的变本加厉。
有时候黄净之都会想,当年蒋婕生下的要是个女儿就好了。
车子开过一大片葱郁的密林,晚阳折射出粼粼波光晃动在挡风玻璃上,蒋婕是N市人,跟海亲近,B市见不到海,黄淮笙退而求其次造了个人工湖,湖面碧波荡漾,岸边水清沙幼,种着高大的棕榈树,一些羽毛鲜艳的鸟扑腾着翅膀在林中嬉戏,惬意又快活。
车停在主楼正门前,纯白色的外墙素净典雅,老管家牵了只毛色黑亮的成年杜宾犬立在台阶下,狗狗认得出自家的车,八风不动地维持着蹲坐的姿势,只朝后牵了牵耳朵。
下了车,黄净之走过去弯腰呼噜一把狗头,“查理,好久不见。”
杜宾犬汪了一声,管家在旁边笑着纠正:“这是莎莎。”
黄净之半蹲下来,两手朝外捏起狗狗的脸态度端正地向它道歉,“对不起啊,莎莎公主。”
查理和莎莎是对双胞胎兄妹,德系双血统杜宾,半岁时一同被接到这里娇生惯养着,平日除了偶尔陪黄淮笙叼飞盘解闷,大部分时间都在满园子疯跑,比如闯入密林里吓唬落在枝丫上休憩的鸟,或是钻进马场跟马儿抢新鲜的嫩草,这种事屡见不鲜,大抵是整座庄园里最无忧无虑的一对生灵了。
相比之下,莎莎是淑女,比查理更受优待,它甚至不用被黄淮笙命令着去叼那些愚蠢的飞盘。
管家走在前面拉开主屋大门,莎莎先一步窜进屋,轻车熟路地找到客厅沙发旁的羊绒毯屈爪优雅卧下。
北国之秋的肃杀感是扑面而来的,高纬度的B市比N市更早降温,杜宾犬畏寒,能老实在户外等上一阵已经是够给它久未归家的主人面子了。
蒋婕把脱下的外套递给女佣,走到楼梯前抬脚踩上一阶,才想起来扭头对黄净之说:“先去洗个澡,晚饭要再等等。”
她倒不提让儿子先去见见丈夫的事,这对父子间的嫌隙与隔阂她总不爱插手过多,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那种“称职”的母亲。
黄净之回自己房间冲了个澡,出来时窗外暮色西沉,换洗衣物已经被叠好放在卧室床尾凳上,擦着头发走过去,两部手机都在床头柜插着充电,他盯着看了眼,拿起在N市用的那支,划开锁屏点进微信。
置顶是李济州发来的消息,指尖在头像上方悬停须臾,往下点进闫启航的对话框。
两个多小时前对方发来一条消息:白桦哥,那个谁今天过来找你了,我没跟他说太多,就告诉他你已经离开N市了。
黄净之回过去:嗯
那边很快就显示正在输入,弹过来一条新的:白桦哥你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