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闪耀的灯球
现在当然还没过三九,残秋过得不久,即便是冰封的松花江畔,也断用不着这么厚的衣服斗篷齐上阵来保温。
但毕竟是应容许的拳拳爱护之心……好像哪里不对劲。
看着一点红拎走属于自己的棉衣斗篷,陆小凤还是伸出了手。
他收到的手帕不少,倒还是第一次被人送亲手做的衣裳,还是同性的朋友亲手做的衣裳,这感觉很新鲜。
一点红比他还新鲜。
手上的布料很厚实,带着一股子新裁出来的味道,还有一点药味,那是属于应容许的味道,和药材打了太久交道,这味道萦绕在他周身,早就洗刷不去,几乎渗进骨血里。
一点红摩挲着布料,认认真真看着应容许的眼说:“我会早些回来。”
“那就再好不过了。”应容许嘱咐道,“保护好自己,注意野兽。”
拉哈苏的威胁不止有极端天气,还有凶猛又狡猾的野兽。
一点红颔首,又道:“这里没有野兽,但你也要保护好自己。”
应容许笑道:“放心吧,要是有人来招惹我,我就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绝命毒师!”
翻来覆去摸衣服的陆小凤不知什么时候停下手,疑惑地看着他们。
场面和气氛有点怪,陆小凤觉得把眼前的画面代入进情人惜别也毫无违和感。
关系好到走时相送的不是没有,陆小凤自己也经历过那样的待遇,但……没有这种类型的。
江湖儿女大多洒脱,一句“再会”便足够,多了就有些累赘,就像他们之前和应容许道别的时候,对方所表现出来的也是这类洒脱,顶多说一句下次见面请他们吃饭之类的插科打诨。
陆小凤忍不住用口型问李寻欢:“你觉不觉得他们太黏糊了?”
他实在是问错了人。
从龙啸云那件事就能看出来,李寻欢对友情界定的度和陆小凤根本不是一个概念,或者说他的概念在普世认知中都算比较炸裂的。
况且李寻欢还不是彻头彻尾的江湖人——人家出身可是书香世家,父兄往来的朋友都是同类型的,相处之间依依惜别也是关系好的体现,他看得多了,并不觉得有不对的地方。
黏糊吗?李寻欢看看那边两个人,迟疑地回给陆小凤一个“好像没什么问题啊”的眼神。
陆小凤不禁出现了动摇。
四个人只有他觉得有不对劲,那可能就是他想多了……吧?
……
陆小凤和一点红一走,没了前者当润滑剂,应容许这边的气氛就显得有些尴尬了。
主要是一向话痨的应容许陷入沉默,李寻欢碍于之前被怼得哑口无言的事,拿不清对方现在的态度,就只好再观察一下。
不知在想什么的应容许很快回过神,随口问道:“对了,之前事情太多都忘了一件事,你把李园拿回来了吗?”
“拿回来?”李寻欢愣了愣,摇头:“那里如今已经是兴云庄,不必要回了,况且……若是真的要回,也会令大哥……龙啸云的名声受损,太过难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