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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2页)

“你真的不记得我吗?”他询问,有毫不掩饰的失落。

“不认识”亦是干脆。

他停住脚步,与张先生隔了一段距离,张先生回头

“不然你提提醒,虽然我并不是很好奇”她说的天真。

他听见了,笑着摇摇头“不”

他退后一步,说“再见”。

他在告别,声音低落了,同样落下的还有张先生心,忽然空了一截。

他的背影开始远去,张先生看见,风雪没有挡住他一身黑衣的单薄,铃铛被他攥在手中,你听不见它的声音。

她张口想说什么,最后什么也说不出口,就这么看着他离开,消失在拐角。风吹起她鬓角稀碎的发丝,雪有落在上面,她眼中有淡淡的忧伤,不过散的很快,她有笑。

他靠着墙壁,人埋在暗里,在窄巷,抬头,能看见局限的夜空,落雪飘下,在发丝,在脸上。

有一女子从暗处来,到他身旁留一步之遥,她问“她是你要找的吗?”

他没有起伏“是,亦不是”

“你完全有能力带她走”女子建议。

他仍然没有起伏“既然来了,就见一面,走了,也没有遗憾。”他很清楚,以后不会再见了。

良久,女子已不想等待就要走人。

他突然又想说了:

“我小的时候喜欢到处跑,极北深处的森林很少有生人来,那天,我看见了那个脸上总带着笑的姑娘,她穿的单薄,不知天高地厚的闯了进来,一匹狼盯上了她,咬断了她的脚筋,被首领救下,来到了我阿妈房里,血流了满地,她的隐忍,是会让人心疼的。

那段时间,首领时常会跟她待在一起,他们有交集,能够交流。

我有偷偷看见,首领会背着她在深夜里去往更深处的石阵,我很好奇但不敢上前探去。

她好了之后,找到了那匹狼

是她先在狼面前弯了腰身,抚摸它鬓毛,狼很聪明分的清善恶,选择了臣服。

自那之后,她穿梭在冰天雪地,在高大笔直的黑树间,手拿着弓箭,狼不会离开她十步之遥。

她很聪明,很快有小成,对她而言已足够了,首领送她一把弓,开弓才没有回头箭,第一箭,射穿了那匹狼的头颅,呜呼一声后就断了气,她走的果断。

首领让人扒了它的皮毛做成裘衣,送给了她,她收下了,脸上有笑,眼神很冷。

深夜里,阿妈们都睡了,她一个人坐在篝火旁,发呆,我看见她在擦眼泪。

我坐在了她旁边,她有摸我的头,送给我一个药囊,我打开看,里面有一只铜铃铛,

她说“这是我路过市集一眼相中的”

她将铃铛取出来,绳挂在手上,在我眼前,

“你看,它上面有一个玖字,是阿九的玖,大概是缘分,所以我就买下来了,我家里人不喜欢铃铛声,我长大了,铃铛是小孩子才玩的,我二师兄是这么跟我说的,我把它送给你,要收下吗?”

我点头,我喜欢它,我很珍惜它。

她说“我是觉得狼好傻,被他气哭的”

她说的天真“你看啊,它那么聪明,本来是可以躲开的,可它一看见持箭的人是我,它就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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