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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烂记性和脸盲症(第1页)

“值啊。”时雨好轻松地躺下了,声音不大,却很坚定,“你是无价的。”

萧清溪都不知道,自己在她心里有这么重的分量:“你说真的?”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没有啦,后面没有套路,纯字面意思,说的就是你。”

她摸索着,抓到他的手,和他的手指紧扣在一起:“以我的性格,可能会对你提过分的要求,可能会欺负你,可能会失言惹到你,我们还有许多需要磨合的地方,但是,不管发生任何事,你一定要记住:无论我对你的态度是好是坏,只要我还在和你闹,没有离开,那我就还是喜欢你的。”

闹,往往想要通过这个方式改变什么,或是得到什么。

不闹,才是真正绝望了,想离开了。

萧清溪当即便说:“我不怕你闹,你随便闹,我尽量满足你的要求。”

他脾气很好的,不介意她态度不好,他可以原谅她、包容她、让着她,只愿她呆得舒服,不要离开。

“满足啊,喝足吃饱,开心的呢~”她不忘表扬他,“小哥哥,咖啡煮得不错哦。不知道明天早上会不会有一杯香浓的咖啡唤醒我呢?”

“我调个闹钟。”萧清溪可识相了,一点就透,已经摸到手机了,才想起说,“但我会走很早,你确定要大清早被咖啡唤醒?”

她都已经想好了:“要啊,我可以先送你,再喝咖啡,然后睡回笼觉。”

喝了咖啡还能睡回笼觉,咖啡的作用是一点没有吗?

他其实不介意一个人早起,悄悄离开,毕竟他俩的作息不一样,他并不是自己醒了就恨不得把全世界都叫醒的人,但她想要送他,他当然很高兴。

这是很小的事情,却透露出两人都在为对方着想,而且都想让对方开心,彼此理解和尊重是良好感情的基础。

萧清溪快48小时没睡过觉了,眼皮重得睁不开,刚想不管不顾地睡过去就听她忽然问起:“小清溪,你是有前女友的人,她不要你了,你恨她吗?”

一句话把他给吓清醒了。

他其实到现在也没搞明白,她究竟是真的把他给忘记了,还是明明记得,却装作不认识。

此刻他更倾向于后者:假装不记得,实则是想试探他的口风吧?

他故意装傻道:“我有吗?”

“有的,你少装不记得!”时雨好振振有词地说,“我记性很好的,你前女友喜欢你穿粉色衣服嘛。”

关于她记性很好这件事,他是不信的。

如果记性真的有她说的那么好,又怎么会不记得自己三年睡过他的事,三年后还把他错认成秦沐阳。

他跟哥哥,其实差别很大,这都能认错,她还对自己的记忆力迷之自信,在她想起他的前女友就是她本人以前,他不想评价她的破烂记性和严重的脸盲症。

“是不是你的前女友太多,想不起来我说的是哪一个?”时雨好感觉自己无意之间触摸到了真相。

萧清溪的性格温柔,情绪稳定,会做饭,还会照顾人,连她这么清醒的人都沦陷得如此之快,又如此之深,沉沦在他的温柔乡里的女生只怕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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