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拉着球球走到了里屋,从背包中拿出紧急医药箱,给球球的小腿简单包扎了一下。
球球轻功是不错,比蝙蝠朱高出两个档次不止,奈何,蝙蝠朱熟悉这里的地形,再加上也是个轻功高手,所以,球球不可避免的被落在野草中的枯树枝划伤了小腿。
“哥,这家伙的轻功真是不错,如果放在平地上,我至少三分钟之后才能抓住他。”
球球罕见的没有因为受伤,而怪罪蝙蝠朱,反倒有些惺惺相惜。
“以后遇到这种事情,自保为上,跟你受伤比起来,我宁愿那家伙顺利逃走。”
蝙蝠朱是来监视邓士伦的,跟我和球球有毛的关系,半个小时前,邓士伦还想赶我们走呢。
现在球球冒着危险,把蝙蝠朱抓过来,我觉得已经很对得起邓士伦了。
茅台要拿走,这次我扛着。
主意已定,我来到了客厅,淡淡的看向邓士伦:“这家伙,你准备怎么处置?”
“这是那位小兄弟抓来的,怎么处置我都没有意见。”
其实邓士伦的真实意思是,让球球和我看着处置,他咋地都行。
然而,我却误会了。
要知道,蝙蝠朱是来监视邓士伦的,跟我和球球有啥关系?
蝙蝠朱是球球抓住的不假,但球球可是为了邓士伦。
现在到了处置环节,你邓士伦怎么还能甩锅呢?
你的意思是,让我们动手杀人?
人是我们帮你抓的,还要我们帮你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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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邓士伦是咋想的?
什么好事都要落你头上是吧?
“行!”
我心思电闪之间,忽然做出了一个决定,转身回里屋,把球球拉了出来,而且还小声说:“先给外面那个家伙下一个蛊,这个人,我有大用。”
球球对我是言听计从,咬破舌尖,一口血落入碗中,我倒了一些凉水,二话不说,掰开蝙蝠朱的嘴巴,把血水灌了进去。
蝙蝠朱都快吓尿了,这厮平时也就是个偷鸡摸狗之辈,哪里见过这种阵仗。
等了约三五分钟,球球忽然吹起了口哨,蝙蝠朱起初还以为只是个口哨,然而下一秒,他忽然抱着肚子开始在地上打滚。
“大哥,大爷,饶命啊。”
蝙蝠朱以为我给他下了毒,要毒死他,因此,这家伙爬过来,抓住我的裤腿,苦苦哀求。
我不为所动,得先让他尝试蛊虫的滋味再说。
然而,我没想到的是,这家伙因为哀求不成,反倒威胁上了,只不过,他不是威胁我,而是威胁邓士伦:
“你就等着被收拾吧,我敢打赌,你活不过三天,哈哈哈,啊啊啊。”
这家伙中了蛊还这么嚣张,球球加大了控制力度。
其实蛊虫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夸张,球球自小跟蛊虫打交道,吃蛊虫,跟蛊虫一起睡,一起玩,浑身上下都是细菌,后来身体表面没有了细菌,但是血液中早已布满了细菌,唯一可怕的是,细菌竟然跟球球之间,形成了一个和谐共生的奇葩生态系统。
所以,球球的一点血液,就能让正常人闹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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