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世界对于版权非常重视,所以作曲人在这个圈子里,特别是级别越高的作曲人,地位都比歌手高出来不少。
在演艺圈也一样,编剧的地位就要比导演高。
所以很多经纪人都会教导自家艺人,宁可得罪导演,也不能得罪编剧。
因为得罪了导演,大不了就是不拍这部戏罢了。
但是得罪了编剧的话……
基本上这个艺人的演艺生涯也就到此结束了。
同理,音乐圈也是这样。
作曲人的地位就像编剧在影视圈的地位。
不过,凡事都会有例外。
就像天王刘和他的曲皇作曲人一样,即便曲皇写的歌再多,再红,地位也是比不过天王刘的。
歌曲分成自然是天王刘拿大头。
换到影视圈,也是一样的。
秦凡现在的情况,刚好就不是一般情况。
一般情况是指高级作曲人以下,或者歌曲在公司曲库的情况。
而现在,秦凡这属于地位没有何友军高的情况。
所以,他想要和何友军合作的话,就只能商量。
这种商量基本上是何友军占据主导权。
进来之前,林姐已经给秦凡做了一定的心理建设,也做好了给何友军让利的准备。
当然,林姐心里的让利也是有底线的。
最多让利两成,否则免谈。
秦凡不知道林姐怎么想的,但他的心里已经在开始做最坏的打算了。
人就是这样,永远不要将希望寄托在对方的人品上。
做好最坏的打算,才能处理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而秦凡做的最坏的打算,就是自己写歌。
咳咳,应该说是抄歌。
虽然说前身没有在林姐面前展露过自己会写歌的事情,但是,没展露过,不代表不会呀!
只要用实力证明自己能写歌作曲,林姐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何友军注意到林姐一脸的认真,嘴角不自觉的挂上了一抹得意的笑。
“我呢,先说说我的条件!”
不等林姐开口,何友军毫不客气的直接说道。
“我和公司的合同里写的清楚,歌曲收益呢,是播放器拿走一成,公司拿走一成。
剩下的,就是我和歌手的。”
“我们合作的话,那剩下的八成就是我和你们的!”
“所以,我要7。8成!”
“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