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上班,正常下班,上班面对孟竟轩,下班面对季淮。
在两本书里游刃有余,在虐文世界里疯狂搞钱。
季淮还好,没有那么黏他。
他一般是抓紧时间,突然集中出现一会儿后,就消失,等过了一段时间后,又突然出现。
至于他消失去干什么了?呵,还会有别的答案吗?
当然是有别的爱情需要经营了呀!季淮也很忙的!
不过,孟竟轩就没有那么好糊弄了,孟竟轩很黏他。
毕竟是替身,看不见就没得替,孟竟轩就不干。
不过孟竟轩也察觉出来了。
嗯?怎么回事,最近路澄好像不太搭理他了?
那怎么行!他随时处在发疯边缘。
这天,他终于是忍不住了,让lucy把路澄叫进办公室。
路澄一进门,孟竟轩就拧着眉头打量他。
直到lucy退出去关上门,孟竟轩实在忍不了了,这才低声怒道:“穿得什么东西!”
穿什么?
路澄低头一看。
他穿了一件黑色印花t恤,上面是赛博朋克风格的印花,肩部位置还有铁环飘带装饰,超酷的。
为了搭配,路澄还戴了个发带。
黑红挑染印花,刺绣金纹意大利语“爱人”。又酷又拽又摇滚。
怎么了?不好看吗?
……好看的呀,当然好看了!
孟竟轩也不是瞎,他当然能看出来,是真好看。
路澄的眼睛是整体向下垂的狗狗眼,睫毛却长得浓密,一眨眼还有些无辜意味。
偏偏嘴角也无意识地向下撇,有些丧有些不耐烦的样子。
一米九的个子,肌肉流畅,往那里一站,一身摇滚风格的搭配,帅到上街能收获超高回头率。
黑衣服、黑红发带、配着黑色自然卷。属于超和谐的低调酷拽。
只一看就恨不得倒吸一口凉气。
有被好看到!
孟竟轩当然有被好看到。
所以他更发疯了。
“怎么不穿白衬衫?”发疯比格持续发疯,“我不是和你说要穿白衬衫的吗!”
他觉得好看,可他不承认。
他宁可路澄不好看,也要像江澈。
这才是他需要的。
他以为路澄不知道,在那里发疯,实际上路澄当然知道。
所以路澄故意气他:“啊,可是我最近有点色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