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弟子兴高采烈地祝贺十一师兄晋升成功,王泠一是雾峰的后勤大总管,大家伙已经准备吃席了。
众人恭维话说了一堆,等师兄出声后,才左右张望发现师尊不知何时离去了。
有一个弟子道:“我方才见师尊往那个方向去了。”
他在王泠一的视线下,摸了摸后脑勺,憨厚地笑:“师尊方才说,师兄这劫历得不容易,脸都被劈坏了,要去捉只灵鸡给你补一补。”
王泠一愣了愣,抬指在颊侧碰了碰,摸到一层浅红的血迹。
应该是被劫雷擦过,皮肤烧焦了。
他低下头,抿出笑,指尖聚起灵力拂过那一道焦痕,将其愈合,“大惊小怪。”
排名靠前的师兄们,和师尊的关系,要比后来的师弟们好一些,对于十一师兄的话,师弟们见怪不怪,一群男孩子勾肩搭背,笑嘻嘻问晚宴吃甚么。
王泠一正了容色,掸掸袖子,道:“你们各去完成今日修习,今夜戌时在食堂小聚,来几个人同我一起去盘点物资。今夜,吃灵鸡宴。”
他弯了弯眼睛,“无论多少年,师尊的庆祝方式,总是吃鸡。这是我们雾峰的传统席面,无甚好问的。”
一群师弟们,进师门的第一餐,无一例外一碗鸡汤面,并一只荷包蛋。
但是据不靠谱小道消息传说,泠一师兄进门那一年,师尊格外高兴,给他敲了两只荷包蛋。
这么些年来,只有泠一师兄有过这个待遇。
但这也与泠一师兄的身世有关,泠一师兄出生名门望族,本是天门府第一世家的嫡公子,曾是金尊玉贵的天之骄子,可谁知一夜之间,天门府王家满门被灭,连蛇虫鼠蚁都没放过,那片连绵的宅邸至今寸草不生。
泠一师兄被师尊带回雾峰的时候,据说浑身筋脉断绝,连根骨都险些粉碎,师尊将养了十多年,才将他养回来。
虽然整座雾峰的弟子,都是身世愁苦的男孩子,但是泠一师兄的背景,还是能排上前几名的。
从天之骄子坠入尘泥,而泠一师兄竟然能心态平和,丝毫没有动摇道心,这份气度令众弟子佩服,同时,这位师兄是鼓舞他们于逆境中求生的榜样。
一群一百来岁的男孩子,把臂快乐地去修炼,摸着肚子准备晚上痛快干饭。
而叁百多岁的师尊,春晓同志则卷着袖子在山间抓鸡。
雾峰也是有圈养的灵鸡的,但是在春晓仙尊朴素的价值观里,坚持认为山林野鸡,比圈养鸡更有营养!
泠一晋升的劫雷恰好撞上了一片雨云,导致方圆百里都开始下雨,随着雨云被雷劈得落跑,这暴雨也移动着下远。
春晓罩着一个结界伞,一只手拎着一只奋力拍翅的野鸡,另一只手敏捷地探出,将一只在灌木丛中瑟瑟发抖的落汤鸡一把抓住。
抓鸡小能手,拎着两只鸡心满意足。
两只鸡并到一只手上,春晓在袖子里掏了掏,掏出了一朵小白云,丢在地上,一会膨胀成一蓬大白云,她踩上去。
踩上去之后,她又像想起什么,再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小镜子,将两只鸡敲昏后,对着镜子将自己钻树林,钻得乱糟糟的头发梳好,又擦了擦脸上的泥土,这才施施然拎着鸡,用一种事了拂衣去的潇洒姿态,腾云而起。
身为雾峰的颜值担当,春晓还是养成了一点偶像包袱的。
慢吞吞在云上想着一鸡叁吃,她忽然看到脚下的山中,有一处草丛簌簌,以她多年抓鸡经验来看,绝对是一只不少于二十斤的大肥鸡!
这下泠一小乖乖有口福了。
春晓嗖地窜下去,稳准狠地从草丛里揪出来一个——鼻青脸肿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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