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干完自己肯定收手。
屁的任务。
谁愿意干这个任务干这个任务他可是干的够够的了。
过这种刀头舔血的日子,哪有老婆孩子热炕头儿更好。
又不是脑子有毛病,谁疯了成天想窝在一个小村子里。
欧阳振宇看了看跟在初五身后的十个人里面有九个都是20郎当的年轻人。
唯有一个是一个40多岁的中年人。
他们上山的时候就能看出来,初五是这里面的领头人,大家都很听初五的话。
一路上话并不多,路很难走,跟着初五他们走,七拐八拐就拐到了山上。
顺着小路一直走到尽头,眼看着没路了,结果没成想初五突然之间就带着人钻进了旁边的灌木丛。
这灌木丛都有一人多高,钻进去之后一个不小心就容易迷失方向。
而进林子之前初五直接拿出了一条绳子,让所有人捆在了腰间。
然后大家穿成了一串粽子。
初五在前面带头很明显,初五的方向感很好,明明都是灌木头,明明没有任何标志性的东西。
可是偏偏就带着人从这里走了出去。
显然其他人对于怎么走也是心知肚明,唯有跟在众人中间的欧阳振宇心里明白。
这条路哪怕自己就是过目不忘也没用,走不出去。
谁来当这个卧底都没用,因为这凭借的是他们从小到大的记忆。
而且是一种莫名的方向感,自己根本无法记住。
单纯靠他一个人当卧底,想要把这个事情办成,显然是不可能。
看来要和村里人打好关系,和村里人合作才是这一件事最终的一个好的方向。
就这样闷头走。
到了半夜的时候,他们总算是走到了另一座山,而且这座山上很明显有路。
欧阳振宇这会儿有点儿狼狈,脸上被划出了血道子。
手上,胳膊上,腿上都有痕迹。
灌木丛过于茂密。
哪怕他穿的都是长袖,长裤也没用。
等他们走到前面的村子的时候,初五笑着对大家说。
“好了,我们今天晚上在这里住一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