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一百两就一百两。”
马玉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对了。”杨林说道,“玻璃杯……名字不够档次,可以改个名字,比如叫水晶琉璃盏!”
玻璃珠子都能叫做翡翠琉璃珠,那么玻璃杯,叫它水晶琉璃盏,不过分吧?
马玉眼睛一亮。
“不错,这名字好听,那就叫水晶琉璃盏了。”
“不过……”马玉摸了摸玻璃杯,疑惑问道,“这真的是水晶吗?”
杨林没有回答,而是笑着反问道:“这重要吗?”
“哈哈哈哈哈!”
两人哈哈一笑。
玻璃虽然成本便宜,但作为一种精致又漂亮的新奇物件,杨林本来就打算走高端路线。
一部分由杨氏商行售卖,开拓自己的“奢侈品”市场。
而另一部分,交给马家,则能更快的打开玻璃制品在整个大乾的销路。
先收一段时间割富豪们的银子,然后再自己把玻璃价格打下来,惠民利民。
然而就在杨林以为,玻璃就这么谈完了的时候,马玉不经意的一句话,却是让他心头一跳。
“这么漂亮的玻璃,要是能做成首饰就好了。”
马玉把玩着玻璃杯,惋惜地说道。
她没有注意到,站在一旁的杨林,精神猛地一震,眼中炯炯有神。
这一刻,杨林真的很想拍自己一巴掌。
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
首饰!!!
上辈子,在“什么人的钱最好赚”这个问题上,排在第一的就是女人,第二是孩子,第三是狗……
第一百才是男人!
赚女人的钱,首饰和化妆品不分伯仲!
自己虽然想到,让玻璃走精品路线,可也仅仅只是想出做些玻璃杯、玻璃碗这类的器皿。
压根儿就没有往首饰上想。
差点错过了真正的大生意!
果然,男人的思维,终究还是太直了!
把玻璃做成首饰,这才是最正确的打开方式啊。
思路打开,这一瞬间杨林就想到了无数种可能。
水晶琉璃簪行不行?
翡翠琉璃镯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