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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章 原因(第1页)

林荞的声音仿佛让整个卧室的空气都凝固。

朦胧的日光透过落地窗前浅色的白纱窗帘洒落,房间内是一种发灰的白色,顾知洵昨晚没来得及拉上第二层挡光的窗帘,所以屋内面对面的两人能清晰的看到彼此的神情。

林荞把话说出来之前比较紧张,真的说出来以后反而心情平复了下来,她和顾知洵本来就是夫妻,只不过中途出了意外,她的年龄缩了水,阔别八年后再次与他相见,把婚重新结一次好像也没什么不对,毕竟上次结婚的场景不存在于她的记忆里。

这便是林荞昨晚想到的法子,顺从内心,抛开世俗的眼光,她以十八岁的年龄重新与顾知洵在一起,真爱无敌嘛,只要脸皮厚一点,自己内心能接受,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放以前林荞是绝对不可能跟年龄相差这么大的人相处的,不光她接受不了,她妈知道了也一定会打断她的狗腿,林荞并没有变,现在的她依旧无法接受这种忘年恋,只是因为那人是顾知洵罢了。

如果不是顾知洵,就算那人再有钱再帅林荞也绝对不可能多考虑一秒,她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从来没缺少过,永远不可能做出委屈自己的事。

至于现在,因为那人是顾知洵,所以林荞不委屈,还有种隐隐的期待,她那个年代的人普遍都结婚早,虽然她才十八岁,但并不是对婚姻没有过憧憬,因为她的爸爸妈妈和身边的家庭都很幸福,让她也对组建一个小家庭很是向往。

顾知洵的表情十分茫然,应该说从发现林荞在他的房间后,他就一直维持着这个表情,只是在林荞“求婚”以后,顾知洵的表情更加僵硬了些,甚至片刻的时间里他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

林荞一看顾知洵的表情,就知道他这是宿醉加上刚起所以反应很迟钝,如果是平时的顾知洵,是不可能这样表情管理失败的。

跟林荞想的一样,顾知洵的确是没彻底清醒,他甚至觉得现在这一刻像是梦一样,林荞突然出现在他的房间里,跟他说结婚,这不是梦是什么

可如果真的是梦,林荞怎么还会是十八岁的模样,用还未完全成熟的声线说着天方夜谭的事,穿着紫色卡通睡衣披着过肩长发,脸上还带着天真懵懂。

也就是说,这不是梦,林荞真的大清早过来说要跟他结婚,跟他这个年龄几乎能当她爸爸的人结婚。

这种事的荒唐程度是顾知洵连震惊都震惊不起来,只有无奈到想笑的程度,他还没能把昨晚发生的事都想起来,但无论发生了什么,他都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配合林荞玩闹。

结婚也只有未经世事的孩子能突然说出这种话了。

林荞不知道顾知洵在想什么,她自认为这是足够深思熟虑的结论,最起码在她看来是这样,之所以不说恋爱,而是结婚,是因为她觉得他们早晚要走到那一步,还不如一步到位。

稍微思索了一下,林荞又补充道“哦对,差点忘了说了,结婚肯定是要等到我满法定年

龄后,在那之前我们可以先在一起谈恋爱,不过我有个唯一的条件,就是必须得等我高中毕业再说,我高考前不想分心去想别的”

“荞荞。”顾知洵打断她,他的眼眸终于聚焦,恢复了平和的神色,跟她说话的语气也像是往常那样柔和,只是话中的内容,却异常坚决。

“我们不会结婚的。”

林荞愣住,她原本有些雀跃、还认为自己冰雪聪明找到了解决方案的那点小心思,顷刻间跌落谷底,诧异的反问脱口而出“为什么”

不怪林荞奇怪,她是真的不明白顾知洵为什么拒绝自己,他们本来就是夫妻,再结一次婚又有什么不对的,难道就因为她年龄小吗可是这件事只要他们两个当事人接受了不就好了嘛,又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她可以做到不在意,她相信顾知洵也可以做到,既然如此,还有什么是能阻拦他俩“再婚”的理由

顾知洵没有回答林荞为什么,只是反过来问她“荞荞,你为什么突然会说起这件事。”

“因为你昨天说想让我回”林荞下意识回答,说到一半,又觉得太直白,搞得好像她是在施舍他一样,可事实明明不是,她说要跟他结婚,她自己心里也是开心的,林荞不想让顾知洵有她在可怜他的错觉,像那些恶俗的电视剧里一样。

于是林荞深呼吸一口,直截了当地说“因为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结婚。”

说完了,她还小声的嘟囔了句“况且又不是没结过,我们连儿子都有了好嘛。”

林荞这个人,向来对别人诚实,对自己也诚实,她不会像顾知洵一样压抑真实的内心,也不会像顾星然一样傲娇嘴硬,只要想清楚了她就会勇敢承认,喜欢就说喜欢,不喜欢就说不喜欢,没有什么好隐藏的。

林荞的直白,顾知洵早有领悟,他听到面前的小姑娘说“我喜欢你”,脑海里出现的是二十多年前的她说同样话的场景,两个身影的年龄、发型、穿着都不相同,脸上的神色和语气中的诚恳却一模一样。

顾知洵忽然就明白,自己这些年无法与别人开始一段新感情的理由。

因为她们都不是林荞。

只要是她,无论是几岁的她,林荞始终是林荞,只要是林荞,他终究都会爱上她,这一辈子,有且仅有的爱上这个人。

顾知洵耷拉下眼皮,安静了许久,眼中有很多东西闪过,比起挣扎,更多是的无可奈何,等再次抬眼看向林荞的时候,顾知洵没有问她为什么喜欢他,而是问她。

“荞荞,你知道什么叫做喜欢吗”

林荞眉头紧接着就皱了起来,她不爽的一嘟嘴“我当然知道了喜欢就是看见一个人会心乱出汗,会呼吸困难,会心跳加速,还会一个劲的想偷看他,这些我见到你的时候都有,你不要觉得我年龄小就看不起我,我什么都懂的”

在没喜欢过别人的时候,林荞不懂喜欢是什么滋味,甚至还很好奇,可真喜欢上顾知洵以后,她却发现这东西简直是无

师自通,即使没经验也能自行领悟,那是一种用语言没法形容的感受,很神奇,很奇妙,像是又羽毛在挠她的嗓子眼,也像是一千只蚂蚁在啃她的心,酥酥麻麻的,跟细微的电流过了身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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