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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第1页)

夜里,众人下榻秦淮河畔的豪华客栈:若归坊。

用了晚饭,朱寅和宁采薇带着宁清尘丶黑虎,住进了一间临窗的套间客房。

宁采薇额外花了钱,招呼堂倌儿打了几大桶洗澡水,撒了乾花瓣,用了焚香,就带着妹妹洗澡。

她是只要有机会,就会洗澡沐浴。

嘎洛丶丁红缨丶岑秀冰丶靳云娘四个女子,也都一起来洗澡。

一群女子在房中嘻嘻哈哈,偶尔也不知谁说了什麽,大家就一起意味难明的大笑。

「怎麽这麽大了?」

「嗳,好像我也大了。」

「讨厌。」

「不是…为何我们五个人都没有裹脚?五双大脚啊。」

「今天进城,大街上你们难道没发现麽?他们看到我们都是大脚,一脸稀奇。有人看智虎阿弟的眼神,也有点猥琐。」

「俺从小就在海岛,练武丶打鱼丶行船丶打仗,哪里能裹脚?」

「我也是。我们僮家人也喜欢打猎捉鱼,缠足的不是没有,但不多。」

「俺倒不是不想缠,可俺父母死的早,没人管。哥嫂怕给嫁妆,巴不得俺嫁不出去,也就不给俺缠足。」

「唉,那你也真是可怜。嘎洛呢?」

「我?我是…女真,我每女真…墨油(没有)…这个。」

「哈哈!你这女真蛮子,汉话还说不利索。」

「婶娘为何不缠足?婶娘一看就是大家千金啊。婶娘虽才十岁,可再缠也迟了。」

「我父母不让。别说我十岁,就是我五岁也不会缠。我妹妹也不会缠。」

「那婶娘可是有福气了。俺看虎叔也没有嫌弃的意思,虎叔看来是喜欢天足,恰恰我们都是…呃,婶娘你别误会…」

「我误会什麽?他才九岁。我就纳闷了,那三寸金莲缠成那样,脱了鞋袜不熏人麽?」

「这个我倒是知道。我们僮家女子,也有缠成三寸金莲的,的确有味道,可是据说,头人们喜欢那味道。」

「嗳,这个俺也听说过。大户人家的三寸金莲,要用香药浸泡,十分讲究,不但不臭,还香喷喷的。」

「哈哈哈!云娘你从哪听来的?还香喷喷?俺不信。不过俺倒是听说,那些男人,喜欢用她们的鞋子喝酒,叫鞋杯。」

「哦,好像是把酒杯放在绣花鞋里喝。倒也不是真的用鞋子装酒,不然就算不漏,鞋子也湿了啊,她们能依吗?」

「好啦,不要说这个了,细思极恐。明天我们就住到城外了,出城之前,我们要采购一次,吃的穿的都拉回去。」

「采薇妹妹,我就不和你们一起出城住了,我要去找岑家在南京的商号,让他们送我回广西。」

「秀冰姐姐的确要赶紧回去,免得家中父母着急。只是这次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

「一定会再见的。我有个四川好友,名叫秦良玉,一直说想来南京。下一次我约了她,再来南京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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